大學生付“餐具費”吃完飯將餐具全帶走,跟商家賭氣不如當場投訴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近日,在山東淄博,一名大學生吃飯付餐具費,吃完將餐具全帶走,引發關注。
當事人安同學介紹,自己在上大學之前所在的城市,吃飯從沒遇到要支付餐具費的情況。當時在這家店吃飯聽說要付餐具費自己很驚奇,隨後上網搜索餐廳收取餐具費是否合理,結果顯示是違法的。在詢問過商家後,6個人吃完飯後就把餐具全帶走了,一套餐具1塊錢。(據9月30日九派新聞)
吃完飯把餐具打包帶走,的確是咄咄怪事,看了來龍去脈,大概能明白,這位大學生就是覺得這1塊錢的餐具費收得不合理,不透明,到餐館吃飯,餐館提供餐具是理所當然的事,既然商家非要收餐具費,那咱也不能吃啞巴虧,就把餐具帶走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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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具“爽感”的舉動引發了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經常被收餐具費,但是貌似1元錢收的是餐具的消毒費或者使用費,並不是餐具的成本,這幾位同學把餐具拿走其實是不合理的;但也有網友指出,餐館本來就應該給顧客提供餐具,不然讓顧客用手吃嗎?這不是相當於買礦泉水要單獨收瓶子錢,買衣服要單獨收釦子錢?那既然商家能如此離譜地收費,消費者爲什麼不能“用魔法打敗魔法”?
事實上,大家討論的並不光是學生們該不該把餐具帶走,商家收的到底是什麼費的問題,而是這種經常出現在餐飲消費環節中的餐具費、餐位費,究竟是否合理的問題。一些飯店會以各種名目,額外收取消費者不知情的費用,包括茶位費、餐具費等等,有了線上點單之後,還會在點單時就默認收取餐巾紙、餐具等費用,其實說白了就是一種強制的、隱性的收費。
在消費者未明確表示需求和選擇的情況下,強行推銷或直接添加產品或服務並要求消費者購買,這種行爲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實實在在不合法。據此事件中當事人所述,他和同學是向商家詢問之後,才把餐具拿走的。六套餐具的成本肯定不止6塊錢,而商家想必也不是輕飄飄地就“同意”了,想來還是知道自己的行爲不符合法律規定,遇上較真的客人不想惹麻煩,乾脆息事寧人罷了。
包裝費、茶位費等費用,目前雖未被法律所明文禁止,但其實一直都存在極大爭議,也影響了很多顧客的就餐體驗。尤其是很多商家利用這種費用定義不明確、標準不清晰的特點,給消費者設置一些霸王條款、消費陷阱,連瞞騙帶耍賴地坑人。
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來說,商家如果要收取這類費用,必須在提供服務前就向消費者說明,這收的是什麼費,按照什麼標準收的,而且要給消費者可選擇的“免費”選項,比如餐具這種東西,就是用餐的必需品,提供乾淨衛生的餐具是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把這個單獨拎出來收費,實在是有點太過分了。
要徹底清理這種消費亂象,有待於相關部門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最好是給出一個統一的標準,什麼能收什麼不能收,收的話最高能收多少,不能任由商家開口喊價。而針對不告而收餐具費這種行爲,此前已經有不少投訴成功,消費者獲賠的案例。消費者與其賭氣跟商家擡槓,不如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既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也給商家一些法治震懾。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