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合約到期招標 長庚獲選第一順位

原由高醫團隊經營的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合約到今年底到期,高雄市衛生局啓動招標,30日晚間公佈由於長庚醫療法人所開條件較優獲第一優先議約權。(翻攝自大同醫院網站/任義宇高雄傳真)

原由高醫團隊經營的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合約到今年底到期,高雄市衛生局啓動招標,30日晚間公佈,由於長庚醫療法人所開條件較優,獲第一優先議約權,消息一出引發民衆「醫生會換人嗎?」等討論聲浪,長庚聲明會保證現有員工權利並歡迎留任。

大同醫院自2010年以ROT方式委託高醫體系經營,合約至今年底到期,高雄市衛生局今年上半年就開始啓動招標,共計有高醫大及長庚醫療法人蔘與競標,於8月20日完成專家審議評選程序,由長庚醫療法人獲第一優先順位議約權。

衛生局說明,長庚承諾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自明年起,針對70歲以上長者就醫免收門、急診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就診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並調整薪資待遇優於現有水準,更將導入「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達文西手術」示範教學醫院,並強化急重症醫療量能等條件,獲得評審青睞。

消息出爐讓不少民衆討論「醫生會換人嗎?」、「現有醫護人員何去何從?」等討論聲浪,且本報在今年6月中旬就已獨家掌握高醫恐失去大同醫院經營權消息,當時大同醫院發佈內部信希望穩住軍心,指出會積極參與招標,善盡照顧市民職責,無奈最終仍失去第一順位議約權。

長庚發聲明表示,會確保原有病人權益與醫療服務不受影響,並配合計劃與契約內容,落實履行各項承諾事項,並依據勞動基準法與招標規定保障現有員工工作權利與工資,歡迎所有員工繼續留任,持續服務市民。

衛生局表示,除上述條件外,高雄長庚醫院也因過往醫療管理與公辦民營履約紀錄、給付市府權利金等條件皆明顯較優,強調市立醫院人才是市府重要的資產,會保障既有員工的工作權、資歷與薪資待遇,期許高雄市9家市立醫院均能調整目標與步調一致,共同爲市民健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