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力擬認證綠電 賣價可提高

經濟部着手修法,首度要將「大水力(水庫)」發電認定爲綠電,翡翠水庫可望成綠電。圖爲大甲溪德基水壩。(臺電提供)

翡翠水庫可以被認定是綠電了!經濟部着手修法,首度要將「大水力(水庫)」發電認定爲綠電,發給再生能源憑證(綠電憑證),可以當作較貴的綠電買賣,滿足企業RE100(100%再生能源倡議)需求,或是申報ESG永續與減碳。不過大型水庫有生態衝擊問題,有些需拿到國外「環境永續驗證」,要等細項配套完成纔會公告。

翡翠水庫每年平均發電2.2億度,但卻不被認定爲「綠電」,無法拿去賣給企業或當碳權,只能低價賣給臺電,去年遭到臺北市議員羣起抗議,質疑政府淨零碳排喊假的。當時經濟部迴應,基於水庫及壩堤涉及水土保持等環境生態影響,所以大型水庫發電未列入獎勵對象,

水力發電目前只有2萬瓩以下的小水力,才符合綠電申請資格,享有臺電每度躉購價4到5元。面對地方政府要求,以及碳權開徵在即綠電抵減需求,經濟部也順應情勢,着手修改《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表示爲了接軌國際,已預告把大水力(不包括抽蓄水力)列入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可以取得再生能源憑證。只是正式公告時間尚未確定。

經濟部標檢局表示,因RE100對水力納入綠能有嚴格標準,大型水庫需有「環境永續驗證」才行,因此相關標準細節仍在討論中,等規畫清楚纔會公佈。

以去年臺電統計慣常水力(非抽蓄式)共發出36億度電來說,相當可發放綠電憑證數高達360萬張。目前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已發放500萬餘張綠電憑證,只是其中臺積電囊括走約9成。

一旦發放憑證,除臺電自己大甲溪電廠外,擁有翡翠、石門、曾文、牡丹等的臺北市政府、水利署都都可受惠,畢竟扣除掉電力本身成本外,一張憑證至少有1到2.2元價值。

雖然如此,標檢局提醒,如果水力發電已經躉售給臺電,或是已申請環保署減量額度,就不能再拿去申請發放綠電憑證。

依照此標準,如果臺北市政府不滿翡翠每度賣臺電只有1.52元低價,就得解約,自行將此綠電拿去賣給有需要的企業或單位。

握有多數水力發電的臺電表示,即使未來有憑證,也不會拿出來賣,因爲公司有電力排碳降低需求。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則說明,手上水庫與臺電簽有購售電合約,將來憑證發下來,到底此碳權給臺電、水利署或是農田水利署,不太確定,會尊重政府統一規定。

經濟部標檢局進一步指出,未來大水力綠電憑證,會有不同等級。符合RE100的,水庫要取得國外「環境永續驗證」,但如果不須符合RE100高標準,就不需要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