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謊稱算命消災詐騙百萬,獲刑十年半

來源:北京海淀法院

“考試沒複習,工作不順利,上香便可諸事皆順!”

“家人生重病,做法即可去病消災、延年增壽!”

如今,相信科學早已是共識,迷信似乎漸行漸遠。但是,也有人在“上班”和“上進”之間,選擇了“上香”,在“求人”和“求己”之外,選擇了“求神”。殊不知,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上述心理,打着算命消災的幌子,騙取了不義之財。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六旬老太謊稱會算命消災,騙取被害人向其支付120餘萬元的刑事案件。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罰金十一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案情簡介

2017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李某虛構會算命、可以爲被害人許女士(化名)做法事消災等事實,通過銀行轉賬、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分多次騙取被害人許女士錢款共計120餘萬元。經被害人許女士報案,被告人李某於2022年6月30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據許女士陳述,其家人身體不好,偶然經人介紹認識了所謂的“大師”(即被告人李某),便與“大師”聯繫,請“大師”爲其家人做法,以求得家人延年益壽,後“大師”又編造被害人孩子可能走丟或者被害人工作不順等各種理由需要做法事,進而向其要錢。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李某及辯護人對檢方的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實提出異議,認爲李某無罪,並對指控其犯有詐騙罪的證據不予認可。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對於被告人李某提出的無罪辯解及其辯護人所提的無罪辯護意見,法院認爲,在案證據證實被告人李某爲騙取被害人許女士錢財,虛構其能夠算命消災,使被害人許女士產生錯誤認識,進而處分自己的財產,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所以對上述無罪辯解及無罪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罰金十一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責令被告人李某向被害人許女士退賠經濟損失一百二十餘萬元。

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說法

在以封建迷信爲手段的詐騙案件中,騙子經常用“算命、看相、看病消災”等藉口,騙取被害人錢款。法官提醒廣大羣衆,在遇到人生難題時,有人說可以交錢祈福消災,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理性的思考,遠離迷信,相信科學。

(文中人物皆系化名)

文/ 張鵬、周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