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槍傳播妹「本人跟照片不一樣」 衰男慘被提告強制猥褻

▲打槍傳播妹「本人跟照片不一樣」,他事後竟然被告了。(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30歲彭姓男子日前叫來一名傳播妹到家中交易,但他卻被傳播妹提告「還未經同意」就想硬上性侵。彭男到案後則否認傳播妹的說法,供稱是因爲對方與照片不同,他考慮後決定取消交易,對方纔會故意陷害他,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他不起訴處分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彭男2018年4月1日凌晨透過傳播公司仲介,找來一名傳播妹來板橋家中性交易,但事後傳播妹卻指控他強制猥褻。傳播妹供稱,彭男趁她坐在牀上時抓住她的手臂,並把她推倒、強脫她的衣服,她激烈反抗並傳訊友人求助,彭男見狀才決定罷手。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他不起訴處分。(圖/記者陳雕文攝)

彭男到案後供稱,當時他透過Line約小姐進行性交易,但是傳播妹抵達他家之後,他卻發現對方與照片差很大,考慮就決定取消這次交易,對方不滿纔會故意陷害他。

檢方調查後認爲,傳播妹事後直到晚上纔去驗傷,而且未稱傷勢被性侵,反而改口是被不認識的人打傷,加上傳播妹供稱的協助友人從未到庭,兩人的對話紀錄也已被刪除,因此無法證明傳播妹的指控,最後依罪嫌不足予以彭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