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灣到底哪區禁捕? 鵬管處透露與漁民的相處之道

隨着時代演變,至今仍有漁民在大鵬灣內從事捕魚作業,鵬管處也在遊三區設置合法管筏臨時泊靠區,目前停有155艘管筏。(謝佳潾攝)

隨着時代演變,至今仍有漁民在大鵬灣內從事捕魚作業,鵬管處也在遊三區設置合法管筏臨時泊靠區,目前停有155艘管筏。(謝佳潾攝)

民衆檢舉指出,大鵬灣紅樹林位置屬於禁補區,同時有設告示牌,但日前他在該處發現大量漁網,質疑相關單位未做好管理責任。(民衆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有民衆投訴,他在禁捕區的東港大鵬灣紅樹林發現大量漁網,質疑有漁民違規捕魚且相關單位未盡管理責任,對此,鵬管處澄清,該處是遊三區,僅主、次航道禁捕,但隨意丟棄漁網觸犯發展觀光條例,將加強勸導,而這一檢舉,也令大鵬灣的漁業作業議題再度浮上臺面。

民衆檢舉指出,大鵬灣紅樹林位置屬於禁補區,同時有設告示牌,但日前他在該處發現大量漁網,因而認爲相關單位未做好管理責任。

對此,鵬管處表示,紅樹林溼地區確實是禁捕區,但民衆發現漁網的地方是待開發且未開放的遊三區,該區有公告大鵬灣域主、次航道禁止採捕魚貝類,違者可依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14條及發展觀光條例第62條第1項開罰50萬元以下罰鍰,換言之,管處尚容許漁民在不干擾水域活動的情況下,於非主、次航道從事漁業行爲。

但鵬管處也說,漁民隨意丟棄廢棄漁網,可依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13條及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開罰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管處也將加強勸導。

不過爲何是加強勸導而非取締,鵬管處表示,漁民長年在大鵬灣內作業,配合度都很高,如爲避免影響水域活動,他們幾乎都選在夜間作業,且很少發生亂丟漁具的狀況,若勸導就能達到效果,何須強制開罰讓漁民產生剝奪感。

鵬管處說,在1995年鵬管處設置之前,大鵬灣是養蚵、箱網養殖重地,當地居民一直靠着漁業維生,隨着時代演變,至今仍有漁民在灣內從事捕魚作業,爲此,管處也在遊三區設置合法管筏臨時泊靠區,讓漁民使用,目前停有155艘管筏。

其實在2017年時,鵬管處因BOT廠商準備開發該區而清除管筏,結果爆發漁民大動作抗議,後因設置臨時泊區而平息風波,對此,鵬管處也坦言,遊三區正招標中,之後可能往渡假村、小木屋或訓練區方向發展,屆時管筏臨時泊靠區將視開發狀況調整,但目前在遊客量能尚未充足並處開發中階段的期間,管處將持續與漁民和平共處,相信漁民也樂於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