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永豐與吹哨人開戰 大摩和解六聲明轉爲證人
大逆轉!永豐金控2019年因美國遠東銀行(FENB)賤賣案同時對摩根史坦利、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提告,其中,對大摩的訴訟已在2020年7月和解,而對張晉源的訴訟23日在臺北地方法院第三次開庭。雙方攻防激烈,由於永豐提出與大摩和解書六大聲明將全案翻轉,而張晉源的辯護律師黃國昌表示相當驚訝大摩前後立場180度轉變,認爲證據力不足,要求與摩根士丹利交叉詰問。
永豐金表示,之所以會與摩根士丹利達成和解,就是因摩根士丹利願意提出六大聲明書與張晉源往來的所有郵件,從2015年的9月到2016年的11月30日共計4,000多封的郵件。
永豐金表示,當初董事會通過FENB出售案是因爲張晉源所提報給董事會的交易報告書中,隱瞞了6,900萬美元「臺幣21.5億元」的DTA(遞延所得稅備抵5,700萬美元、呆帳迴轉1,200萬美元)導致該交易PB達1.22倍,但若加入DTA的話,PB只有0.976倍,但董事會一直到2017年金管會來查有無賤賣之事才知道此事。
六大聲明書中指出:
一,張晉源等專案小組可以決定「迴轉所得稅資產備抵的帳面金額」以增加SinoPac BanCorp的帳面金額,但是摩根士丹利並未獲此通知。
二,摩根士丹利是依據張晉源等專案小組的要求將電子郵件寄送。
三,摩根士丹利以相同的評價方式評估,Cathy General Bancorp與Preferred與2016年3月20日提交的出價,兩者皆爲美金3.6億美元。
四,兩家競標在2016年3月20日出價後,由張晉源領導的專案小組決定決定只與Cathy General Bancorp進行獨家交易,張晉源與Cathy General Bancorp在2016年5月27日簽訂協議。
五,摩根士丹利未被要求準備永豐金與永豐銀行鍼對該股權交易召開董事會所需的相關資料,且除要求列席、並已列席該次董事會議外,摩根士丹利未被要求應向董事會簡報股權交易案也沒有其他與永豐金及永豐銀行董事會接觸管道。
六,摩根士丹利曾與Preferred確認是否要提高出價?摩根士丹利2016年7月初曾與Preferred的財務顧問得知,Preferred當時董事長正在臺灣,可與張晉源開會導論該股權交易案,並已經轉知資訊給專案小組成員,但是張晉源並未要求任何討論。
而張晉源委託律師團質疑當初交易前摩根士丹利也有列席董事會,「難道只是來參觀嗎?」而後所提出的六大聲明缺乏證據力,要求要與摩根交叉詰問;永豐金認爲,摩根與永豐交涉過程都非常的謹慎,也已經做好出庭作證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