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麥聯合採購 再延展5年
臺灣飼料用大麥多仰賴進口,福懋油脂、福壽實業及統一企業等三家事業,爲共同採購合船進口大麥,之前已申請聯合行爲例外許可,因許可期限將屆,委託臺灣區大麥製品公會依《公平法》規定申請展延。
公平會指出,大麥採行共同採購及合船進口方式輸入國內,可降低進口成本,分散風險,節省之採購成本,同時節省的採購成本也能回饋給下游飼料業者,進而讓終端消費產品價格平穩,不會因採購成本價格高而售價更貴。
公平會指出,福懋等三家業者,此次聯合進口量佔我國大麥進口量比例與前次相比明顯減少,佔飼料用量比例也無更加集中,且國內尚有其他家事業進口大麥生產飼料等產品,3家聯合行爲對相關市場影響有限,且未限制參與者只能透過共同採購合船進口大麥,參與者仍有足夠誘因持續互相競爭。
公平會認爲,業者共同採購併合船進口大麥對整體經濟及公共利益有利,因此同意附加兩項負擔許可延展期限:一是申請人應將聯合行爲的執行細節,包括每船次各進口人之登記採購量、實際採購量、採購價格、各申請人銷售及庫存量等資料,按季函報公平會。期、採購價格、各申請人每月進口量、銷售量、庫存量等資料,按季函報公平會。
二、申請人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爲,或限制任一申請人自由決定其聯合採購進口之數量,或禁止任一申請人自行採購進口,或無正當理由,拒絕他事業加入本聯合採購。本聯合行爲主體變動並應報經公平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