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法院以寬嚴相濟司法手段 遏制網路犯罪
大陸最高法院調研定調寬嚴相濟司法手段遏制網路犯罪幫信罪。(澎湃新聞)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衆號25日通報,2021年以來,大陸「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案件數量大增,已躍居刑事案件第三位。大陸最高法院長張軍院長爲此指示副院長李勇帶隊書面、多省實地調研、座談,與最高檢察院、公安部交流,做成《調研報告》公佈,建議各地司法機關以寬嚴相濟司法手段遏制網路犯罪幫信罪。。
只要是爲詐騙集團以微信掃碼、組建羣聊等方式宣傳;在視訊翻譯作品字幕投放賭博廣告;提供銀行卡幫助提取現金,都觸犯大陸「幫信罪」。
大陸最高法院《調研報告》摘要:
一、幫信罪案件的新情況:
幫信罪案件主要特點:一是案件類型以「兩卡」(手機卡、銀行卡)案件爲主,佔幫信罪案件總數近八成,多爲向上遊犯罪提供轉移支付、套現、取現工具。二是被告低齡化、低學歷、低收入特徵明顯,初犯人員佔比較高,有的電詐犯罪組織甚至已經將未成年人、在校學生作爲重點發展對象。三是犯罪鏈條化、層級化明顯,分工合作、彼此依賴、利益共用的黑灰產業鏈日漸成熟,涉「兩卡」幫信犯罪已經形成了「卡農—卡商—卡頭」的層級模式。四是犯罪手段、方式不斷智慧化,已從出租、出售、非法提供「兩卡」,發展到提供非銀行支付帳戶、互聯網使用者帳戶、批量註冊軟體、多卡寶等技術設備,以及利用非法通訊軟體、「翻牆」軟體、虛擬幣等方式。
二、幫信罪司法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困難:
一是電信網路詐騙等上游犯罪高發多發、鏈條複雜、涉及面廣、查證難度大。二是涉「兩卡」犯罪門檻低,大量人員被引誘實施犯罪。三是幫信罪司法適用的疑難問題有待進一步釐清,如「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和「情節嚴重」的認定,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區分,特殊羣體的刑事政策掌握,行刑銜接的規則等。四是延伸司法職能推進社會治理不充分,相關司法建議的針對性、實效性欠缺,宣傳教育未充分發揮作用。
三、推進幫信罪司法治理的工作建議:
一是依法從嚴懲處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二是全面、準確闡釋定罪標準,確保做到毋枉毋縱。三是明確、細化寬嚴相濟適用依據,實現「三個效果」有機統一。對再犯、組織犯、職業犯等依法從嚴。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自願認罪認罰,違法數量少所得少依法從寬。四是踐行能動司法理念,進一步延伸審判職能「以我管促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