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海警執法新規15日施行 海巡署批違背國際法
大陸海警執法新規15日施行,海巡署批違背國際法。(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將於15日正式施行《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可畫設臨時緊戒區,逕行驅離及使用武器,海巡署表示,此舉嚴重違背國際法及相關國際慣例,將與國防部共同嚴密監控沿海情勢及陸船動態,以捍衛漁民安全及國家主權。
海巡署指出,大陸2021年2月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此後陸續發佈《海警機構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海警機構辦理刑事複議複覈案件程序規定》及《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海警根據這些規定,可依海警法逕行劃設「臨時緊戒區」,驅離淨空該區船舶,並授權海警在其管轄海域使用武器。
海巡署指出,陸方此舉不僅對區域和平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也引發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和譴責,未來,針對陸方單方面舉措,肇生海域各項突發狀況,海巡署已完成應處計劃及強化對應能量,依整體海域情勢發展機動應處,呼籲大陸勿藉故合理化,單方面破壞區域和平的行爲。
海巡署認爲,大陸嚴重違背國際法及相關國際慣例,已與國防部共同嚴密監控周邊海域情勢,以及大陸船艦動態,將按我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海岸巡防法》所賦予之海域管轄權,採取「先期部署、預置兵力、彈性運用」原則,適切規劃海巡艦艇勤務,堅決捍衛我漁民作業安全及確保航運權益,捍衛國家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