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發佈個資出境新規 6月上路
爲維護資訊安全,大陸網信辦24日公佈《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圖爲昆明火車站,民衆在低頭滑手機。(中新社)
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4日公佈《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將締約與備案管理結合,自6月1日起施行。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推出本《辦法》旨在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保護個人資訊權益,規範個人資訊出境活動。
《辦法》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通過與境外接收方訂立標準合同的方式向大陸境外提供個人資訊適用本辦法。明確通過訂立標準合同的方式展開個人資訊出境活動,應當堅持自主締約與備案管理相結合、保護權益與防範風險相結合,保障個人資訊跨境安全、自由流動。
《辦法》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通過訂立標準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個人資訊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情形:非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處理個人資訊不滿100萬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個人資訊不滿10萬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敏感個人資訊不滿1萬人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網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要求個人資訊處理者不得采取數量拆分等手段,將依法應當通過出境安全評估的個人資訊通過訂立標準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
此《辦法》效力溯及既往,要求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整改,並會依據大陸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規處理,若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陸近年嚴加防範企業在海外的數據安全,最著名案例是滴滴出行。2021年6月,滴滴在紐約證交所上市,同年11月即遭大陸網信辦要求制定下市計劃,理由是擔心敏感數據遭泄露,去年6月滴滴正式自美下市。網信辦之後規定,從去年9月起,掌握100萬人或累計提供10萬人以上訊息的公司,向境外提供數據須先向官方申請「安全評估」。
此外,日前也傳出大陸財政部等政府部門,在上個月對部分國有企業進行了窗口指導,要求他們在與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合約到期後不再續簽,同樣着眼於數據安全、資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