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慣老闆! 臺大研究:每4.8天1人過勞「黑數更多」

臺大研究報告顥示,臺灣平均4.8天就有1人過勞。(圖/記者李毓康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法日前通過,遭外界勞權大退,怕臺灣變成爲「過勞之島」。臺大日前發佈「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顯示,臺灣勞工整年的工時長達2134.8小時,在全球排名第三,而且平均4.8天就有1人過勞,但實際情況更可以能是「每天都有人過勞」。

根據臺大職業醫學工業衛生研究所陳保中及其團隊所做的「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指出,臺灣自2012年起至2016年止,每年因爲罹患「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而領取勞保傷病、失能、死亡給付的人次分別是92、68、67、83和68人。換言之,平均每4.8天就有一位勞工領取過勞給付。

不過,去年監察院勞動部職安署提出糾正,勞工保險對「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認定標準過於嚴苛,不少勞工受到僱主威脅而不敢尋求職業病的認定和補償,目前國過勞的數據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實際過勞情況恐怕更加嚴重。

報告同時指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曾於2015年統計發現,臺灣勞工全年工時平均爲2134.8小時,高於平均1766小時,甚至比韓國的2113小時也要高。但是,2015年每百萬位投保勞工,臺灣8人過勞,但韓國卻有35人。報告中推測,這顯示了若計入未通報的「過勞黑數」,實際過勞的個案可能是4倍以上,據此推估,臺灣實際上可能是「每天有1名勞工過勞」的慘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