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演唱會抽成無上限 議長將辦公聽會納建言

臺北大巨蛋演唱會單場票房抽成改爲「無上限」,北市議長戴錫欽認爲,恐轉嫁票價且有超額暴利疑慮,29日辦公聽會;北市體育局說,遠雄巨蛋負責整體營運規劃。

大巨蛋何時能辦演唱會,各界高度關注。國民黨籍、臺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告訴中央社記者,經查「大巨蛋體育場館場地租用收費標準」於去年9月中的內容顯示,針對演藝娛樂類單場抽成上限最高爲新臺幣735萬元,但遠雄公司今年1月初竟改爲「無上限」,臺北市政府僅說大巨蛋爲BOT案,收費標準由遠雄主責研訂,北市府僅有備查權。

戴錫欽認爲,雖然現在全球各地都在積極爭取演唱會相關效應經濟,但若讓遠雄無上限抽成,不但可能會轉嫁在活動票價上,且遠雄還可能有超額暴利,甚或排擠業者選擇到高雄或其他縣市舉辦演唱會,要求北市府必須要有立場和積極作爲,不能讓遠雄予取予求,以商業賺錢目的作爲唯一考量。

他說,爲讓各界表達對大巨蛋的看法,29日上午將在議會舉辦公聽會,並邀集各黨派議員們、北市府相關局處、文化界、演藝圈、球團及球員代表、轉播及售票平臺等單位共同參與,藉此平臺暢言對大巨蛋的需求與期待,以作爲遠雄和北市府未來規劃參考,務必讓大巨蛋未來營運能更加符合市民及各界期待。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柳採葳12日在議會教育部門備詢時也指出,近來多名國內、外知名歌手都說想到大巨蛋開唱,就連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都說要持續爭取大咖歌手明年能開唱,但遠雄公司最近所遞資料卻被臺灣建築中心退回,顯見相關說明不夠明確。

柳採葳還指出,遠雄是否不將臺北市政府放在眼裡,竟然將大巨蛋租借費用單場票房抽成改成「無上限」,合約修改讓遠雄方便做事,未來恐將相關成本變相轉嫁,希望北市府不要放任不管。

臺北市體育局迴應表示,大巨蛋屬BOT案,依照契約精神,遠雄巨蛋公司負責整體營運規劃,並可自訂場地租用收費標準,再送北市府備查。

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對此表示,設立大巨蛋初衷爲促進體育發展,因此場租的上限只限於體育賽事,至於非體育賽事等其他活動,例如演唱會則應迴歸市場機制,若改爲齊頭式的上限,受益的不會是消費民衆。

楊舜欽說,目前演唱會抽成比例有上限10%,是爲了因應多元文化表演型態、以及場館需求和服務,而設定統一的抽成標準。如果不同的表演形態採場租金額齊頭式平等,那麼對於場館服務和不同表演需求,則會難以做到客製化的服務,甚至主辦單位爲了考量場租成本,難以兼顧座位數的需求。

楊舜欽指出,大巨蛋場租版本和臺北市政府歷經冗長協商和討論,遠雄集團作爲履約廠商,期望透過抽成比例10%上限保留彈性,以因應各種不同類型的表演形式,爭取更爲多元、對城市行銷更有助益的表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