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辦演唱會二讀過關 同意這一項「加註」意見

臺北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國民黨團的提案下午在議會二讀通過。記者楊正海/攝影

臺北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國民黨團提案請市府再函請內政部確認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不過,昨議會二讀時,因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要求加註意見,並獲民進黨議員支持,提案遭暫擱,下午再送二讀,原本藍營「甲動」恐上演表決戰,但雙方同意加註「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二讀過關。

國民黨團由議員張斯綱所提案的內容,包含臺北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請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若不適用則需符合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市府相關單位應朝向依內政部函示並確保各項活動安全無虞方向努力,使大巨蛋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另外還有大巨蛋如能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活動,市府應積極要求遠雄公司提高營收分潤比例及認養松煙古蹟維護、市府應嚴格把關大巨蛋營運績效評分配比,以確保後續營運能杜絕人謀不臧弊端且符合各界期待。

苗博雅昨在大會二讀此案時,要求在提案內容中,加註議會決議不影響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的效力,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惟現行大巨蛋營運分潤,是基於現有使照註記議定之,倘未來變更使照註記,市府應於提高營收分潤比例之前提,始得辦理。

議會教育委員會第二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李芳儒指出,苗博雅提出「加註」的意見,在提案內容與原審查意見都已經有說明,他認爲沒有必要再加註。由於苗博雅在大會提出要求表決,戴錫欽裁示此案還有不同意見,先行暫擱再做後續處理。

今天是北市議會休會前最後一次臨時大會,國民黨的提案下午再闖二、三讀,國民黨團昨天發出「甲動令」;但今天會前經過討論, 加註改爲「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並在大會獲得同意,議長戴錫欽宣佈提案通過,請市府儘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