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賴賬,二股東告狀,這家上市公司太離譜了

事情不大,但很狗血,這一連串的事情發生在上市公司身上,真是讓人一言難盡。

近日,上市公司太和水及其實控人被證監會罰款150萬、75萬,原因是2018年虛增了800萬的營收。

有營收就有應收賬款,但營收既然是虛增的,應收賬款也就不可能收回來,於是就一直掛着,每年還按比例計提壞賬,也就導致2019-2022年的財報都有出入。

你看,小小的800萬,影響了5年的財報。

太和水是2021年上市的,也就是說招股說明書中的三年財務數據都是有問題的,如果說得嚴重點,這也算是欺詐上市了。

更有趣的是,就在半年多前,太和水在回覆上交所的問詢函的時候還專門強調,2018年絕對不可能有虛增業績的情況。

結果,很快就被打臉,半個月後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了,然後就是前面的行政處罰。

這其中有個“彩蛋”,半年前上交所又爲何會突然想起要問詢太和水呢?

這就不得不提到太和水的創始人何文輝了,正是他的翻臉不認賬,才誘發了太和水的一系列連鎖反應。

太和水的主營業務是生態環境治理,核心技術是水產養殖的水生態修復。

按照公開的資料,太和水有一套水生態修復技術,可以“以水治水”,實現水產養殖的零污染和零排放。

概念有點抽象,不太好懂,我們可以試着理解一下。

水產養殖的污染主要來自於治病的化學藥劑以及魚飼料,按照太和水的說法,就是他的修復技術可以中和這兩種污染。

而所謂“以水治水”,就是養殖和治污防污是一體的,就在你家的池塘裡進行,還不影響你養魚。

當然,太和水的生意肯定不只是做水產養殖的水生態修復,但這是其創始人何文輝的看家本領,也是太和水最早創立公司的基礎。

何文輝是江西人,考上了上海海洋大學之後就徹底安家上海了,在海洋大學讀完本科讀研究生,讀完研究生留校當老師,同時開始了對水生態環境改善的研究,一直幹到教授。

多年來,在國際、國內都拿到過不少專利,也拿了不少科技獎,於是2005年,何文輝帶着科研成果下海,創立了水生態的前身。

大學教授開公司,何文輝沒經驗,於是找了一個合夥人叫沈勇,沈勇還受讓了42%的股份,頗有大幹一場的意味。

但到了2010年,沈勇退出了,太和水招股說明書中給出的退出原因是,發展不及預期。

沈勇雖然走了,但何文輝已差不多對公司這套玩法諳熟了,開始自己操盤,一路招攬投資方,到2015年7月,估值已達5億元,2017年估值已超過10億。

2018年,何文輝把水生態改制成股份公司,開始準備衝刺上市,而在這一年,又做了一次IPO前融資,投前估值14億,增資價格28元/股。

以華翀基金公司爲首的5家機構投資了2.4億,其中華翀基金公司領投1.4億,成爲第二大股東。

增資價格28元對應的市盈率已達到21倍,很不便宜。

而華翀基金公司之所以願意投,因爲何文輝願意業績對賭,並且達不到目標的話給予投資方補償,而且還以太和水公司的名義與華翀基金簽了協議。

當時何文輝的承諾是,2018-2020年合計不低於8億利潤,其中2018年不低於1.8億。

這個承諾有多大膽,2017年太和水的利潤才7000萬,華翀基金公司都懷疑能不能完成,但看在補償承諾的份兒上,就信他一回吧。

結果,2018年的目標就沒達成,才做了9800萬,於是按照協議,需要對公司做重新估值,然後根據新的估值來補償。

但是,公司估值一旦調整可就牽一髮而動全身了,其他的投資方怎麼辦?以前的投資方又怎麼辦?

於是,2019年7月,何文輝與華翀基金私下協商,何文輝個人和華翀基金簽了一個私下的補償協議,同時,把太和水公司與華翀基金的那個補償協議取消了。

也就是說,明面上來看就沒有所謂的補償協議了,只有何文輝和華翀基金曉得這個事情,他們甚至對保薦機構也隱瞞了這個協議。

這個私下協議中約定的補償時間是公司上市後半年內,於是,華翀基金也就安靜下來了,大家一起等着IPO。

2021年2月,太和水成功上市,首發當日收盤價58,應該說,何文輝和華翀基金都是比較滿意的。

不過,滿意歸滿意,當初的補償協定還是要履行的,按照協議計算,何文輝需要補償華翀基金現金約6800萬。

何文輝這時就開始打太極了,太和水公告內容顯示,何文輝僅在2022年8月25日支付了200萬的補償款,然後就再也沒有下文了。

既然你翻臉不認賬,就別怪我公事公辦了,華翀基金公司忍無可忍,於2023年1月向上海靜安區法院提起了訴訟,然後,何文輝的部分股權就被凍結了。

何文輝作爲上市公司實控人,股權被凍結了,也就驚動了交易所問詢,繼而就牽出了開頭提到的故事情節。

也許有人會問,華翀基金作爲投資機構,上市2年後就可以套現,爲什麼不先落袋爲安再說呢。

其實,不是不想套現,而是根本趕不上太和水的股價下跌速度,太和水2021年2月雖然一度飆升到60元以上,但到2023年已經跌到16元了。

承諾的補償不給,減持套現也沒有機會,可能這也是華翀基金爲什麼會在2023年1月提起訴訟的原因。

怎麼說呢,法院主持公道的依據就是何文輝與華翀基金公司簽訂的私下協議,這本來是何文輝個人與二股東之間的私人恩怨,與上市公司關係是不大的。

但一個公司的控股股東與第二大股東之間不和,還怎麼經營,2023年5月,華翀基金就對太和水的增發預案投了反對票。

怎麼說呢,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太和水的股價如今已經破淨了,誰來救救裡面的1.7萬股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