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政修法僅保留罰款 黃天牧曝原因與心情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9日於中元普渡後接受媒體訪問。(圖/魏喬怡)

金管會今年4月時預告修法要對大股東不當干政祭出重罰,原本最重會限期處份家族持股,引發金融圈譁然,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9日透露,考量執行難度與比例原則等因素,目前僅保留對大股東干政「罰款200萬至5000萬」的部份,其他全部取消,原因是「現在社會氛圍還不到時候」,但他引用唐朝布袋和尚插秧歌中的「退步原來是向前」來表達心境,只有罰款還是往前進的,也是表達金管會對大股東干政的立場。

金管會在今年4月時預告修法,對大股東干政祭出三大懲處。一、最高對大股東本人處5000萬罰鍰,二、限制股東表決權或派任董事,或解除、停職該股東法人董事,三、最重可命其限期處分持股,原本預計要在今年9月底送立法院審議,明年上路。然而,在法令預告期間、2次公聽會中都引發金融業、學者專家提出許多反對意見。

黃天牧指出,原本在金控法16條之一新增措施,但此次將各界有疑慮的像是,對法律概念的明確性、將來執行上的顧慮,違反比例原則執都不納入修正條文中,包括:限制其控制股份表決權的行使、限制該大股東名義直接或間接指派的代表人董事、或直接解除大股東所派任的董事職務或一定期間停職該董事、要求大股東及其家族限期出清全數的持股等都拿掉,只留下裁處罰款200萬至5000萬。

但若各項罰則皆取消還可達嚇阻效果嗎?黃天牧指出,大家都知道國內金融機構生態上有此問題,近年來針對個案金管會也已處理,表達態度與立場,當然希望不要入法大家就可以回覆正常公司治理,但若短期內無法達到,在個案方面金管會將繼續督導,對處罰過的金控銀行,還是希望朝金管會期待的方向發展,另外,也希望在法律上表達主管機關的態度。

黃天牧認爲,一項政策法案要水到渠成,有賴「社會的共識、業者的認同」,若現階段大家有不同意見,那可以採納,先從沒有爭議性的罰款來處理,銀行局從二、三年前就在研究大股東干政的國外製度,「金管會修法是有所本的」,有良善目的,國外也有相關法令,推動過程中,希望行政院、立法院審查時能獲支持,所以站在可行性、被接受的前提下,做一些調整,可以分階段。

黃天牧最後用唐朝布袋和尚的佛偈《莊稼歌》「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爲稻,退步原來是向前。」來形容自己的心情。他說,雖然法律條文內容上,參考外界意見拿掉有爭議的部份,但相較現在條文,仍是新增了罰款的部份,「退步原來是向前」,還是往前走,只是沒有一步到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