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兒子欠債!母將唯一房子過繼小兒子 專家急示警:千萬母湯

律師表示,父母要把房地產給小孩,用繼承的方式相對節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現代父母在給子女財產的時候總是絞盡腦汁,要考量到小孩未來生活,同時還要儘量節稅。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分享一個案例,一名母親因爲大兒子欠了卡債,想要把名下唯一的40年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但蘇指出,母親此舉恐會讓小兒子支付數十萬或超過百萬的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建議這位母親可以預寫遺囑,以繼承的方式交給小兒子,同時保障未來大兒子有房可住。

蘇家宏在臉書發文提到,近期有位老媽媽很憂愁,因爲她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該名老母親的決定,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

蘇家宏指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爲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

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可以寫一份遺囑,在過世後再把房產指定由小兒子繼承,並且附帶條件,要求小兒子將房產仍然繼續給大兒子居住。大兒子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且房產繼續在媽媽名下,媽媽住在自己的房子內很安心,兩個孩子住在媽媽的房屋下會比較乖,但如果過戶到小兒子名下,等於媽媽住在兒子的房子,其中微妙的變化,小兒子或媳婦如果態度不好的話,媽媽心情會更難過。

蘇家宏還提到,用遺囑傳承房產,房地價值以公告價計算,可能也不用繳到遺產稅,也不需要繳交土地增值稅。且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屋,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爲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爲準。

但蘇家宏還是給出釜底抽薪的方法,讓大兒子面對債務問題,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人更生或清算,真正的把債務處理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