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轉子女定存 留意贈與稅

爲子女規劃就學基金或成家基金,應留意贈與稅。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不少父母會及早爲子女規劃就學基金或成家基金,不過應留意贈與稅。國稅局近期發現,有父母將存款轉存子女名下定存單,沒意識到已超過贈與免稅額,未申報贈與稅,而遭到國稅局補稅加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將自身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接受後而生效力的行爲,財產範圍則包含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父母在規劃財產傳承時,常會透過分年贈與的方式合法節稅,就是希望在每年贈與免稅額內,將財產贈與子女,作爲就學基金、成家基金等。

依規定,2009年1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爲每年220萬元,從2022年1月1日起,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爲每年244萬元。

不過,近來國稅局查獲,有父母從銀行帳戶提領存款後,以子女名義辦理一年期定期存單,因爲定期存單金額已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卻未申報贈與稅,經查獲後補稅並處予罰鍰。

舉例來說,納稅人甲君於2021年間,自銀行帳戶分次提領存款150萬、120萬及100萬元,並以兒子名義辦理三筆一年期定期存單,定存到期時,本金連同利息全數存入兒子銀行帳戶,已超過免稅額,卻未報繳贈與稅,遭國稅局查獲,覈定補徵贈與稅15萬元並處予罰鍰。

國稅局呼籲,父母自銀行帳戶提領存款轉存子女名下定存單的贈與行爲,如超過當年度贈與免稅額,應主動報繳贈與稅,若一時疏忽,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自動補報補繳及加計利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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