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墓園爆下葬後討使用費 新北設專責小組協調

新北市春秋墓園部分墓主指控,先前下葬已被管理者收費,但新經營者道環公司仍追討使用費,爆發糾紛。殯葬處獲報後,以「專責小組」、「主動關懷」、「警政同步」及「亡者不受驚擾」等方案,協調關懷,目前已要求經營者停售墓基。(新北市殯葬處提供)

新北市中和區春秋墓園爆發殯葬權益糾紛,不少墓主指控,先前下葬已被管理者收費,但新經營者道環公司仍追討使用費,殯葬處獲報後,以「專責小組」、「主動關懷」、「警政同步」及「亡者不受驚擾」等方案,陸續召開4次個別討論會,關懷墓主、解釋殯葬法令。殯葬處表示,目前已要求停售墓基,已埋葬墳墓也絕不會受驚擾。

殯葬處指出,臺灣省政府1973年覈准設置春秋墓園(現爲私立龍陵紀念墓園),墓園有部分土地未取得地主同意,加上2002年間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廢止、殯葬管理條例公告施行,政府輔導私人墓園轉型成合法殯葬設施經營業者,但張姓臨時管理人仍持續以春秋公司名義,販售墓地。

由於春秋公司不是春秋墓園設置人,也非合法殯葬設施經營業者,且舊任或繼承取得土地持分的新地主都表示,張姓臨時管理人拒絕提供販售名冊及相關帳目,進而導致2020年道環公司合法成立後,墓主和地主權益不清,爆發爭議。

殯葬處表示,秉持慎終追遠精神,市府多年來協調處理,部分案件已透過訴訟確定,今年6月間與墓主聯絡,瞭解訴求後,也與道環公司及地主協調解決墓主需求及問題,逐案關懷今年度起掘案的墓主,深究起掘原因,同時解釋殯葬法令,避免墓主被不實資訊誤導,持續溝通尋求墓主、地主及墓園經營業者的解決之道。

另外,墓主在意的埋葬墳墓是否會被挖墳,殯葬處強調,沒有法院執行名義,墓主以外的人不得對墳墓有動作,否則將涉犯刑法「發掘墳墓罪」,目前已主動邀集地主及道環公司開會,考量墓主及其親屬組成的自救會成員意見不同,仍待整合,道環公司同意給予個案墓主實質協助,讓墳墓使用不受影響。

殯葬處也要求道環公司先停售墓基,維持現場安全、清潔及日常行政工作,防止墓主方與道環公司再衍生溝通上的誤解衝突,同時請市刑大、中和分局掌握本案狀況,若墓主和地主有相關權益問題,可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6時30分,致電(02)2257-1207分機16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