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17條”全面優化“募投管退”,鼓勵上市公司併購科技型企業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雷晨 北京報道6月20日盤中,A股創投板塊活躍,南華生物(000504.SZ)、力合科創(002243.SZ)等個股漲停,*ST中迪(000609.SZ)、亞振傢俱(603389.SH)、飛力達(300240.SZ)、魯信創投(600783.SH)等個股漲幅靠前。

消息面上,6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稱“創投17條”)。圍繞培育創投主體、拓寬資金來源、加強引導與差異化監管、健全退出機制、優化市場環境等五大方面提出17條具體舉措。

其中提到,在金融生態方面,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銀行與創業投資機構加強合作,開展“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研究完善併購貸款適用範圍、期限、出資比例等政策規定,擴大科技創新領域併購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可轉債募集資金併購科技型企業。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該舉措對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企業雙方都有積極的影響。“需要進一步培育創投主體和拓寬資金來源爲創業投資提供動力和資源,加強政策引導與開展差異化監管確保投資方向和市場秩序;需要健全退出機制爲投資者提供清晰的回報路徑。”

同時,他認爲,政策的協調性和一致性需要加強,確保各項政策之間的銜接和配合。而且,應該建立相應的評估和反饋機制,及時瞭解政策實施的效果和問題,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

推動市場生態優化

6月19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4陸家嘴論壇開幕式上提出,要發揮好資本市場併購重組主渠道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加強產業橫向、縱向整合協同。

證監會亦發佈《關於深化科創板改革 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提出“更大力度支持併購重組。支持科創板上市公司開展產業鏈上下游的併購整合,提升產業協同效應。”

此次“創投17條”中,則特別提到了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可轉債募集資金併購科技型企業。

中金公司表示,2023年以來,證監會多次表態支持高質量產業併購,先後出臺定向可轉債重組規則、延長財務資料有效期,更明確提出要建立完善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併購重組“綠色通道”,適當提高輕資產科技型企業重組的估值包容性,優化完善併購重組“小額快速”審覈機制等,展現出開放、包容的監管態度,市場亦給予了正向反饋,產業併購市場活躍度不斷提升。

中金公司指出,監管機構對以併購重組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促進資本市場活躍和平穩健康發展的大力支持導向。併購重組政策暖風頻吹,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應合力用好新規。

在田利輝看來,支持上市公司併購科技型企業這一舉措能夠促進上市公司跨越式發展,通過併購獲取創新技術和新興業務模式,提升核心競爭力;能夠促進資本市場與創業投資的深度融合,爲科技型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渠道和成長空間;能夠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的加速轉化和市場化應用,推動整個創業投資生態系統的優化和升級。

談及此舉對於上市公司和科技企業的影響。田利輝認爲,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通過併購科技型企業,可以獲取先進的技術、人才和市場,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盈利能力。同時,這也爲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增長點和發展機遇。對於科技型企業而言,被上市公司併購意味着可以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市場資源和品牌效應,有助於加速其成長和發展。

然而,他指出,上市公司在併購科技型企業時也可能面臨一些挑戰,如併購整合難度、技術融合風險、文化差異等。同時,這也爲上市公司帶來了更多的機遇,如通過併購實現產業鏈的整合和升級,提升整個產業的競爭力。上市公司需評估併購後的協同效應和潛在風險,科技型企業需平衡創新自由與上市公司規範要求。

在實施“創投17條”政策時,有幾個關鍵步驟和環節對於確保政策的有效執行和監管至關重要。

受訪專家指出,明確併購的標準和條件,是確保併購活動合法合規的基礎。這不僅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還能維護市場的公平和透明。完善併購貸款的適用範圍、期限和出資比例等政策規定,爲上市公司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是推動併購活動順利進行的關鍵。

需強化政策協調與配合

多種工具和方式激發併購重組市場活力,資本市場將不斷注入新的活力和動能。

在受訪專家看來,“創投17條”的出臺,在培育創投主體、拓寬資金來源、加強引導與差異化監管、健全退出機制等多個維度上提出了具體舉措,旨在構建一個健康、高效、可持續的創業投資生態。

田利輝認爲,“創投17條”中提出的各項措施之間的協同效果將會是顯著的。這些措施涵蓋了從培育創投主體、拓寬資金來源到加強引導與差異化監管、健全退出機制等多個方面,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政策體系。這些措施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共同推動創業投資的高質量發展。

而爲確保這些措施能夠形成合力,政策的協調一致、信息共享和監管聯動至關重要。

“我們需要進一步培育創投主體和拓寬資金來源爲創業投資提供動力和資源,需要加強政策引導與開展差異化監管確保投資方向和市場秩序;需要健全退出機制爲投資者提供清晰的回報路徑。”田利輝表示。

他同時指出,政策的協調性和一致性需要加強,確保各項政策之間的銜接和配合。而且,應該建立相應的評估和反饋機制,及時瞭解政策實施的效果和問題,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

此外,在“創投17條”的實施過程中,也面臨着一些挑戰,該如何應對?

受訪者認爲,首先,需要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出現利益輸送和權力尋租等不正當行爲。其次,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和風險防範,確保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此外,還需要關注政策對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企業的差異化影響,確保政策的普惠性和針對性。

針對這些挑戰,政府、企業和投資者等各方需要共同努力。

田利輝認爲,首先,政府部門應加強跨部門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和監管聯動機制,有助於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其次,政府應加強對上市公司的培訓和指導,提升其在併購整合中的能力和水平,確保併購後的協同效應能夠充分發揮。此外,政府還可以通過政策引導、稅收優惠、資金支持等方式,激勵上市公司和創業投資機構積極參與併購活動,推動創業投資的高質量發展。

“政府應加強對政策的執行和監管力度,確保政策的有效落地和順利實施。同時,還應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合作與交流,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和技術手段,提高政策制定和執行的水平和效率。”田利輝表示,就企業而言,應加強對政策的學習和理解,把握政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同時加強自身的能力和建設,提高自主創新和核心競爭力。

他還指出,投資者應關注政策對創業投資市場的影響和變化,關注優質企業和項目的發展機會,同時加強自身的風險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這樣,通過各方共同努力,可以促進創業投資的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