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馬英九就職文件赴陸判8月 前立委助理再涉共諜案脫身

臺灣高檢署

曾捲入總統府前專門委員王仁炳泄密案,被臺灣高等法院判刑8月的前立委助理陳品仁,又因於2007年引介在陸經商的王姓退役少校,與中共上海市公安局官員陳軍認識,被調查局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送辦。新北地檢署認爲罪嫌不足,上月不起訴陳男,臺灣高檢署駁回檢察官再議,陳男獲不起訴確定。

王仁炳被控於2008年將正副總統當選人馬英九、蕭萬長宣誓就職籌備、交接資料、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臺灣奧運代表團及棒球隊名單,泄漏給前立委助理陳品仁,陳將資料傳真至大陸,交付大陸官員。2009年臺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王仁炳,創下檢調偵辦首度搜索總統府官員辦公室的案例。高院判王2年、褫奪公權2年,陳判八月。王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王已出獄。

調查局調查,陳品仁因擔任過立委助理,認識時任憲兵司令部刑事調查組的王姓少校;2003年陳品仁到大陸經商,認識中共上海市公安局官員陳軍,王姓少校也在同年退役,並於管制期2年期滿後赴陸經商。

調查局懷疑,陳品仁2007年帶陳軍到王男上海的辦公室,介紹陳軍在上海黨政軍實力雄厚,另向陳軍介紹王是國安局特勤中心退役少校,掌握很多情資,涉嫌引介王與陳軍認識,爲中共發展組織,依《國安法》將陳品仁移送新北檢偵辦。

檢方調查時,陳品仁否認犯罪,辯稱不清楚陳軍業務範圍,且不曾受陳軍委託,打電話給王,檢方認爲罪證不足,不起訴陳品仁,並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陳品仁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