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促成第四權終結
(圖/美聯社)
「第四權」面臨終結,關鍵的推手就是美國總統川普。
說起許多人都朗朗上口的第四權,其實這是錯誤的翻譯用語。由於美國憲法只提到言論及出版自由,沒有提到新聞媒體的角色,所以美國前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史都華1974年提出論述,使用「第四階級」,強調這是在美國三權之外的另一個監督機制。
這套論述在臺灣被翻譯成第四權,其實在學理上是不通的,因爲三權是權力(power),新聞報導是權利(right),翻譯成第四權就把權力與權利這兩個不同概念搞混了。
在網路世代之前,政治人物與政府機構想要向民衆傳達訊息,或公民想要知道政府資訊,最便利的管道是新聞媒體。正因如此,新聞媒體可幫助民衆監督政治人物與政府機構,確實可以發揮功能。然而,隨着網路興起,政治人物與政府機構都可直接跟公民互動,許多政治人物透過網路可直接觸及的閱聽衆甚至還比不少新聞媒體更多,這就造成了新聞媒體監督政府的功能受到嚴重挑戰。
美國總統川普是最典型的網紅政治人物,他一向敢說,幾乎無所不談,而且積極透過社交媒體平臺表達。然而他的內容常被質疑未必真實,因此推特在2021年宣佈永久封鎖川普及其團隊的帳號。不過隨着馬斯克買下推特,並且改名爲X,川普帳號被封鎖的情況當然已經消失。
除了整體的趨勢之外,川普總統終結第四權反映在幾個方面:
第一,川普掌握(或是加速)美國政治的兩極化現象,不同政治立場選民的態度越來越鮮明,讓他們更願意藉由社交媒體,直接從自己支持的政治人物獲取政治資訊,也因此越來越不依賴,甚至是不信任傳統的新聞媒體。
第二,有媒體報導川普將出手重組白宮新聞發佈會,開放更多新媒體加入。由於白宮新聞發佈會簡報室的空間是固定的,要容納新媒體,就要請走現有的媒體。一般認爲,對川普不夠友好的《紐約時報》、CNN等,都可能被請出去。這樣的變化,也象徵了媒體的監督地位大幅滑落。
網路興起的另外一個效應,是造成了傳統新聞媒體的閱聽衆與廣告收入銳減。以臺灣來看,政府購買廣告或其他服務的預算,已經成爲新聞媒體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出錢的是老大,這難免又進一步限制新聞媒體監督政府的功能。
回顧來看,第四階級或是錯譯的第四權論述,誕生至今剛好半個世紀,理論本來就有缺陷,實務也今非昔比,有待重新提出學理。(作者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