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與前夫眼神無交流! 理科太太耍冷:感情不好才離婚

▲「理科太太」陳映彤(左)被前夫John控告違反《個資法》,16日雙雙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理科太太」陳映彤被控擅自用吳姓前夫John的病史隱私打家事官司,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臺北地院今(16日)開庭,陳、吳首度出庭對戰,陳女仍不認罪,法官諭知今年(2024年)10月4日再開庭。陳女受訪時再度耍冷,提醒大家可以開始準備普渡,鬼月要小心一點,至於庭訊和前夫兩人眼神幾乎沒交流,她說「唉唷!我們就是感情不好,纔會離婚啊!」

吳男專程回臺出庭,這是他和陳映彤首度爲本案在法庭同框,開庭前被記者發問,他揮手說「I don't understand, sorry!」意指他沒法用中文對談,神情相當憔悴。開完庭再被問到「Do you still love her?(你還愛着她嗎?)」他果斷回答1個字「No!」

▲「理科太太」陳映彤被前夫「前理科先生」吳家宇John(如圖)控告違反《個資法》,雙方16日首度到臺北地院親自出庭對戰。(圖/記者黃哲民攝)

庭訊中,吳男請求委任律師兼任翻譯,獲得法官准許,並聲請傳喚本件諮商心理師作證,及勘驗他手機裡他和諮商師對話紀錄,還原當時他提供個人用藥紀錄與病史,屬於醫療個資,檢方也聲請吳男作證。

陳映彤依然不認罪,表示本案紙條是陪吳男在臺灣做心理諮商,事前因吳男託她協助在臺取得藥物,把用藥紀錄與病史告訴她再轉告諮商師,諮商快結束時,諮商師叫她進去諮商室,把寫有她轉告內容的紙條給她,說「來,這個給妳」。

陳映彤說,諮商師當時沒講給這張紙條要幹嘛,她認爲諮商師不能開藥、也不能建議開什麼藥,紙條寫的應該不算病歷或醫療個資,何況是她告訴諮商師的,後來跟吳男打家事官司,律師問她有無證據,她找出這張紙條,在不公開審理的家事案提供法官判斷,沒違反《個資法》的犯意與犯行。

另一面,陳映彤聲請勘驗前夫上網公開自己病史的YouTube影片,並勘驗她自己手機,證明本案紙條上的內容都是對方告知。

因吳男本月(8月)底將回美國、預計今年12月纔可能再來臺,法官諭知今年10月4日下午3點30分開庭,先勘驗陳映彤聲請的內容。

▲「前理科先生」John開完庭被問到是否還愛「理科太太」,他果斷回答「No!」(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映彤開完庭面對記者採訪,推稱今天沒什麼新資訊,不過「今天好像就可以開始普渡了,大家記得,鬼月小心一點,小心一點!」被問到庭訊中,和吳男幾乎沒有眼神交流,她頓了一下說「唉唷!我們就是感情不好,纔會離婚啊!」她還戲稱自己退休了,隨即澄清是在開玩笑,她的頻道仍會更新。

本案源於陳女和吳男2021年12月經法官調解離婚、結束5年婚姻後,仍爲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問題在北院打家事官司。吳男發現陳女2022年8月向家事案法官主張他因病無法照顧家人,所提證據赫然是1張寫有他病史和用藥資料隱私的紙條。

▲「理科太太」陳映彤開完庭被問到與前夫「前理科先生」John同庭眼神無交流,嘆說「就是感情不好,纔會離婚」。(圖/記者黃哲民攝)

吳男告陳女未經他同意、擅自使用他的個資,並在訴訟中對他做不利主張。檢方查出這是臺灣1位諮商心理師託陳女轉交吳男,以便吳男在臺灣尋找相關醫師,諮商心理師出庭作證表示,從未同意陳女將吳男這些隱私資料用於打官司。

檢方認爲陳女本案舉動,不符合《個資法》例外可使用他人個資的法定事由,起訴她涉犯違法利用他人特種個人資料罪嫌。陳女承認用這張紙條內容主張吳男不適任監護人,她「經過律師的指導」,送交家事案法官當成證據協助判斷,也沒拿給什麼奇怪的人看,應符合《個資法》但書不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