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前爸媽就已離異 沒享受過絲毫父愛!求免扶養責任獲准

不滿出生前爸媽就已離異,父親沒有讓他享受過絲毫父愛,孩子求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遭到孩子指控,在出生前父母就已離婚,出生後還遺棄他,由姑姑與姑丈扶養到小學六年級,之後則由祖父母撫育到成年,多年來父親僅在需款孔急時,纔會與祖父母、姑姑聯繫討錢,從未善盡爲人父之責,因此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的孩子指稱,父親無正當理由就未負擔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然而,父親現在居住在長期照護中心,他卻被要求負起扶養義務,支付相關費用,顯然對他太不公平,實在是有失公允。

阿國對此則表示,他沒有扶養過孩子,離婚時孩子尚未出生,在孩子出生之後,就由他的妹妹幫忙扶養,現在孩子主張不扶養他,對此,他並沒有意見。

法官考量,阿國身爲人父,對孩子於成年前負有扶養義務,但在孩子出生後便未盡扶養義務,對於孩子的生活境況缺乏關心,也未能親自照顧生活起居,遑論給付扶養費,在成長過程中幾近缺席。

法官審酌,阿國長期未盡到爲人父之扶養義務,顯已構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屬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的孩子依法請求,免除其對於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