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俗仔不敢殺我! 被嗆聲越想越氣 酒空男怒揮刀割頸噴血
鄭男遭割頸當場噴出大量鮮血,所幸及時送醫撿回一命。(翻攝畫面)
花蓮縣一名沈姓男子,2023年4月6日晚間8時許,行經花蓮市一家超商前,發現鄭姓男子坐在階梯上,突然想起多次聽聞鄭男到處嗆聲,「沈XX是臭俗仔,不敢殺我」。
沈男因爲剛喝完酒,看到鄭男更是氣憤難耐,竟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從鄭男身後用左手困住他,隨即用水果刀猛割鄭男頸部,鄭男當場滿身是血,所幸民助見狀立即報案求援,經送醫搶救後才免於一死。沈男則是在行兇後迅速逃離現場,前往一家郵局前休息時被警方查獲,警詢後依法送辦。
法院審理,沈男之精神鑑定報告顯示,沈男過往因幻聽干擾、被害感、關係妄想,而被判定思覺失調症,在未服藥、飲酒狀況下,並未有明顯的幻聽、妄想,但仍有情緒低落,因此診斷應主要爲持續性憂鬱症,合併酒精使用引起的精神疾患。
法官認,沈男過往即便有長期大量飲酒也能持續工作,可依此瞭解具有酒精的耐受度,並未因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上升,而出現認知功能受損;且在過程的記憶呈述、判斷使用刀器的原因及方式、後續返回平時居所的選擇,均與現場目擊證人描述、攝影鏡頭髮現一致。
法官認爲,沈男在相關的認知功能、工作記憶、執行功能等,並未因情緒低落或飲用酒精,而造成明顯下降或缺乏。沈男子在犯行當時,應未達「行爲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辨識行爲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顯著降低或顯有不足。
法官審酌,雙方平日並無往來,僅因不滿鄭男對外揚言不敢對其不利,而未能理性控制情緒,飲酒後持水果刀刺擊鄭男頸部,並隨即離開現場,鄭男所受傷勢非輕,若非即時就醫急救得宜,則可能致命。
法官考量,鄭男不願原諒沈男,因而未能與沈鄭男和解。日前依法宣判,沈男依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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