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貨車「推行5公尺」4機車全倒 他「開口笑」落跑卻留下大牌

記者陳玉/臺中報導

臺中林姓男子6月底開着車到南區中路工作,當他進到店內與顧客交談時,聽聞巨大碰撞聲,外出一查看驚見貨車後方遭人追撞,路旁機車行的4部待售機車也如「保齡球式」全倒,現場也尋獲1面車牌警方以車牌着手調查,並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肇事蕭男,他向警稱,自己精神不濟纔會撞車,但對於撞後爲何不停車報警,都回答不出來,後續警方也依規定舉發。

▲肇事男衝撞後,車頭成「開口笑」還落跑,但因不慎遺落前車牌,警迅速查獲到案。(圖/記者陳玉翻攝,下同)

第三警交通分隊6月底獲報,林男稱把公司貨車停放在臺中路的路邊時,遭不明車輛撞上;從監視器可見,林男將貨車停放路旁後,蕭男從後方一路右偏行駛,未減速直撞貨車後方,撞擊力道之大將貨車往前推行約5公尺,一旁機車行停在路旁的4部待售機車也無辜遭受波及,蕭男駕駛的休旅車更成「開口笑」,他卻未停下直接落跑,但前車牌卻意外遺留在現場。

▲▼臺中貨車停放路邊卻遭衝撞,肇事男到案稱「精神不濟才撞車」。

警以車牌調查,並調閱監視器找到肇事蕭男,他稱當時自己精神不濟纔會撞上路旁機車,但對爲何撞後沒有下車查看、直接離去,蕭男都回答不出來;分隊長興邦表示,蕭男因故擦撞上路旁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道路交通條例62條,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臺幣1千元至3千元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