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殯葬合法化 花蓮將辦相關說明會

寵物殯葬將導入合法設置,縣府近期將開說明會。圖爲花蓮縣政府啓用狗貓躍動園區,收容量可達350只。(本報資料照片)

「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這是早期舊時農業社會處理死掉貓狗民間習俗,隨着社會經濟、環境變遷,家中飼養犬貓已如同家人,對寵物身後事愈來愈重視,中央公告實施「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爲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劃審查作業要點」,縣府近期將辦說明會,希望讓寵物殯葬管理依法遵循合法化。

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農委會7月11日公告,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爲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劃審查作業要點,寵物生命紀念設施應設置寵物屍體存放及處理設施,並得設置寵物屍體清理設施、寵物骨灰存放設施、寵物骨灰樹葬、灑葬區或其他寵物生命紀念必要設施。

陳淑雯進一步說明,申請非都巿土地變更編定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作寵物生命紀念設施者,土地面積不得少於0點2公頃;位於山坡地範圍內者,不得少於10公頃,建蔽率不得超過60%,容積率不得超過180%,留設綠地面積不得少於申請變更編定土地面積20%。

此外,對於鄰近特定對象如爆裂物、易燃物、醫院、學校、幼兒園、取水口等距離亦納入規範,而焚化排放、排水等也皆納管。

陳淑雯說,申請案面積累計達2公頃以上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寵物生命紀念設施設置地點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森林區」及「鄉村區」等。縣府訂8月3日在花蓮縣政府禮堂辦說明會,邀各界對於寵物生命紀念業有興趣者交流。

動物保護意識擡頭,犬貓議題備受關注,花蓮縣也催生「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依循《動物保護法》因地制宜補強、完善及深化法令內容,其中也訂出有關設置寵物殯葬專區等建議,在這次議會臨時大會中通過審查,將函送中央覈定,希望朝動物友善城市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