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那霸市府免收孔廟地租 日最高法院判違憲

日本沖繩那霸市政府免收孔廟地租一事,被市民認爲違反憲法政教分離」原則,一狀告法院最高法院今天審理此案判決市府免收地租違憲

日本產經新聞報導,那霸市以無償方式提供公園內的用地讓人設立祭祀儒教之祖孔子的孔廟。有市民認爲,孔廟屬宗教設施,市府免收地租是不符「政教分離」原則,事涉違憲,因此提告。

被告那霸市政府主張,儒教無宗教性,孔廟屬於觀光資源,且有社會意義祭孔是沖繩文化的一部分管理聖廟的久米崇聖會並非宗教法人,認爲孔廟不屬於宗教設施。

此案一、二審都判原告市民勝訴,今天最高法院三審宣判那霸市府違憲。

今天審理此案的最高法院法官大谷直人認爲,那霸市孔廟的宗教性不可謂輕微,那霸市府無償提供用地設孔廟,難怪會被市民認爲是對特定的宗教提供方便。

那霸市的孔廟稱爲「久米至聖廟」,位於那霸市松山公園內,佔地1335平方公尺。

中國明朝時期,被稱爲「久米三十六姓」(閩人三十六姓)的福建人,從中國遷居琉球(沖繩),其子孫成立一般社團法人「久米崇聖會」,負責管理經營至聖廟,每年舉辦祭孔典禮活動

久米至聖廟原建於17世紀二戰時期遭焚燬後,於他處重建;2013年遷至離原址較近的松山公園內。管理公園的那霸市政府,當年除了覈准至聖廟遷址,也決定免收每個月48萬日圓土地使用費

2014年那霸市政府與至聖廟續約,維持免地租措施時,部分那霸市民認爲,孔廟是宗教設施,市政府違反憲法規定政教分離原則,一狀告上法院。

日本國憲法20條規定,宗教團體不得接受國家賦予特權、國家不得進行宗教活動;憲法89條也規定,公款不得用於爲宗教提供方便。

此案是日本最高法院判決不符政教分離原則違憲第3個判例。過去2件不符政教分離的違憲判例,對象都是日本神道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