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知名涮涮鍋腹瀉住進加護病房 副總怒告求償獲賠18萬

吃知名涮涮鍋竟腹瀉引發敗血症,住院住療4天,副總怒告求償獲賠18萬。(資料照片)

某公司副總經理許男,前年與友人到中市知名涮涮鍋店用餐,大啖海鮮鍋物及含生蛋的月見打拋豬飯後,竟腹痛、腹瀉不止,還導致敗血症、腸胃炎,一度進加護病房,共住院治療4天,怒告求償。餐廳辯稱,食材通過審覈,質疑是吃了其他食物,臺中高分院以許男與友人都腹瀉,業者無法證明食品安全性,判賠18萬餘元,雙方不得上訴。

許男在某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常務董事等要職,收入頗豐,他在2020年9月1日晚間10時許與友人到位於中市七期商圈的某涮涮鍋店用餐,該店個人鍋單價近500元起跳,頗具知名度。

許男指控,他點海鮮鍋物及含有生蛋的月見打拋豬飯後,食用後發生腹痛、腹瀉,隔天只吃白粥就到醫院門診,返家吃藥睡覺仍未好轉,3日凌晨2時許到醫院急診,已導致敗血症、感染性腸胃炎、脫水及發燒等症狀,一度轉進加護病房,共住院治療4天。

許男不滿餐廳未提供安全、衛生食品,侵害他的身體健康,求償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等共83萬餘元。一審判決業者賠償28萬餘元,許男及業者均不服上訴。

餐廳辯稱,許男在9月3日凌晨到醫院就醫,離用餐後已經約30小時,質疑期間是否因食用其他食物而致病,餐廳員工處理食材全程配戴手套,且相關食材都通過審覈,符合食品衛生安全衛生。

臺中高分院法官審理時,許男同行用餐的友人出面作證,她用餐後當晚就腹痛及腹瀉,只吃喝白開水,沒有在吃其他東西,打電話向餐廳反映,對方回覆可能是生蛋造成,她就診時,醫生也說可能是蛋不乾淨。

二審法官認爲,許男等2人到餐廳用餐後,確實發生腹痛、腹瀉,無法排除餐廳餐點不潔,且生蛋的蛋殼及海鮮等易遭污染、保存不易,業者無法證明食品安全衛生無虞及許男是吃了其他食物而染病,依許男沒有必要以罹病來換取求償,而判決餐廳業者應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18萬9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