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婦PO小三不雅照 諷「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踢鐵板GG了

一名女子與前夫離婚,見前夫手機有疑似「小三」的不雅照,偷偷轉出並PO出,並嘲諷對方「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遭提告。臺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林女。

林姓女子懷疑前夫外遇,與前夫協議離婚,見前夫手機有疑似「小三」的不雅照,遂偷偷轉傳至自己手機,之後在IG上發表限時動態,PO出該張不雅照,並嘲諷對方「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臺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林女。

起訴指出,林女懷疑前夫外遇,2019年2月1日雙方協議離婚,林女因自前夫手機上發現王姓女子的裸露照片,遂將照片轉傳至她自己手機內儲存。

去年6月,林女上網至IG發表限時動態,PO出王女的裸露照片,並加註「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事後王女發現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