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纏背後有原因 「過度追求」連厭惡都當成愛
世新大學11日發生女大生遭砍殺事件。(報系資料照 方濬哲攝)
世新女大生遭學長跟蹤糾纏長達5年,也曾向警方求助,但是就連警察當面訓誡、勸導也無效,仍舊發生憾事。專家指出,這是典型「過度追求」案例,追求者沉溺自己營造的情境,就連對方表達厭惡態度,都會解讀成「愛的反應」。
被砍傷的女大生,今年11月8日纔剛向警方求助過。當時她到板橋交通分隊求助,請求警方協助勸導學長不要再糾纏;值班員警當場訓誡、勸導學長,並通知陳男父母到場協助勸導。
不過警察與父母的訓誡、勸導顯然無效。《蘋果》報導,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說,每個人都有單戀經驗,但會遵守分際,一旦出現跟監、死纏爛打等反常行爲,就是過度追求。
這類人通常個性害羞、孤僻,遇到心儀者會營造「只有自己能理解的愛情故事,對方再怎麼拒絕,都會解讀成愛的表現」,旁人越勸阻越執迷不悟,甚至視法律爲無物。
姚淑文說,過度追求者附着性很強,「有的一纏10年」,平日正常有生活能力,親友勸導有限,即便轉移注意力,若遇到執着目標,仍會陷入。
檯安醫院精神科主任許正典指出,過度追求者多數是人格特質所致,可能從小的生活經驗導致情感認知扭曲,或是非典型強迫症,僅有少數是幻聽幻覺產生而來,背後形成原因複雜,最好透過醫師或專業人員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