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基地臺又偷電 獲利破千萬

竊電集團以更改線路的方式偷電。(葉書宏翻攝)

竊電集團以更改線路的方式偷電。(葉書宏翻攝)

「吹冷氣不用錢!」35歲陳姓男子與34歲柯姓男子爲賺取不法利益,以更改線路方式,幫港式飲茶、飲料店及百貨等業者偷電,每戶收取2至3萬元,2嫌還承租6處套房放置基地臺,每月電費僅有2000多元,2年下來竊電破千萬元。

警方調查,陳嫌與柯嫌利用本身水電技能籌組16人竊電集團,幫新北市、臺中市、嘉義縣等地店家竊電,每件案子向業者收取2至3萬元,業者中不乏有飲料店、餐飲店、甚至於連鎖港式飲茶也在其中,2年下來不法獲利超過300萬元,新北市刑大偵七隊接獲臺電報案,蒐證月餘循線破獲。

警方發現,集團分細膩,先由業務組出面「招商」再由工程組施工處理,每次均以自制工具破壞臺電電箱封印鎖,再將電錶指數倒撥、破壞電錶結構及線路等方式,讓用戶電錶指數大幅降低,藉以獲取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