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農 | 清朝的“中國”概念

清朝的“中國”概念

摘要:清朝的“中國”不僅是一個涉及清朝的概念,而且是一個對於我們理解近現代中國的方方面面都極爲關鍵的概念。皇朝時期,“中國”並不是一箇中性詞,其表達着相對於“四夷”的優越性,是“華夷秩序”的一部分,且由此其也就被使用於“四夷”“天下”等語境中,這些也被清人所繼承。就地理範圍而言,清朝初年的“中國”相當於“九州”或者“十八省”,但從康熙時期開始,清廷就有意識地擴展“中國”的範圍 ,將其等同於清朝直接統馭的範圍,或者清朝的“疆域”。雖然相當於“九州”的“中國”依然被繼續使用,甚至在民國初年依然有着影響力,但地理範圍擴展後的“中國”則爲近現代中國的領土奠定了基礎。

關鍵詞:清朝;“中國”;“九州”;疆域

一、問題的提出

清晚期向現代中國的轉型,是清史以及近代史研究的熱點問題,涉及衆多內容,但幾乎所有這方面的研究都離不開這樣一個概念,即皇朝時期的“中國 ”。如李懷印的《現代中國的形成(1600—1949)》[1] 一書在研究“現代中國的形成”的時候,就將清朝的“中國”作爲討論的出發點;且該書將涉及的時間(1600年至1949年)劃分爲三個時段,並按照其在“現代中國形成”中的作用賦予了它們不同的“特點”,即清朝前中期屬於“早期近代疆域國家的形成”,晚清和民國初年則“邁向近代主權國家”,而從大致20世紀20年代直至1949年爲“統一集權的現代國家之肇建”,三者中所謂的“國家”實際上就是不同時期的“中國”。[2]黃興濤的《重塑中華:近代中國“ 中華民族”觀念研究》[3]一書中對“中華民族”這一觀念的產生和演變的研究,同樣離不開對清朝“中國”的討論,如該書開篇第一章“清代中國的‘中華民族’觀念的醞釀”的第一部分“延續與轉換:從清朝滿人的‘中國認同’說起”,就對清朝之前和清朝的“中國”和“中國認同”以及作爲現代國名的“中國”誕生的時間問題等進行了討論。而存在諸多爭議的“新清史”,同樣涉及對“中國”的討論。

不過,如果回顧學術史的話就會發現,以往對清朝“中國”的地理範圍以及內涵實際上並未進行過太多深入的討論,如李懷印的著作在全書中並沒有對清朝的“中國”及其內涵、地理範圍等進行任何討論;黃興濤的著作雖然對清朝及其之前的“中國”進行了討論,但其並沒有意識到“中國”一詞在清朝所指稱的地理範圍是多元的,也沒有強調“中國”一詞在清代並不是一箇中性詞。新清史也是如此,其研究者幾乎都將“中國”的地理範圍認定爲相當於“九州”,而沒有意識到這一詞語在清朝發生的根本性變化,更沒有意識到“中國”一詞的內涵及其使用的語境。

當然,不可否認以往確實存在一些對清朝“中國”的某些方面進行的討論,如郭成康指出,乾隆中期以後的“中國”已經不是指漢族地區的“中國”,而是囊括了清朝統治的全部區域。同時隨着“中國”一詞的外延,“中國”和“四夷”的對稱 ,轉化爲“大一統中國”與“外國”的對稱[4] ,這一觀點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清史學界的認同,如黃興濤和後文所引的李大龍都支持這一觀點。但正如後文所述,可以舉出大量清代,甚至清代晚期文獻中出現的涵蓋範圍相當於“九州”的“中國”的例證;甚至最終成書於民國初年的楊守敬的《歷代輿地沿革險要圖》“各時代都只畫中原王朝的直轄版圖,除前漢一冊附有一幅西域圖外,其餘各冊連王朝的羈縻地區都不畫,更不要說與中原王朝同時並立的各邊區民族政權的疆域了。所 以楊守敬所謂《歷代輿地圖》,起春秋訖明代,基本上都只畫清代所謂內地18省範圍以內的建置,不包括新疆、青、藏、吉、黑、內蒙古等邊區”[5],堅持的依然是地理範圍相當於“九州”的“中國”,由此也就對郭成康關於清朝“中國”的單一認知提出了挑戰。

再如李大龍認爲,清朝開始以“中國”的身份參與國際事務,這就使其已經具備了近現代國家的含義[6],並認爲《尼布楚條約》中使用的“中國”一詞已經具有了一個近現代主權國家的含義[7],其主要依據就是:條約的文本中,“清朝”與“中國”一詞互換使用[8];條約的內容以及簽訂條約的方式,從後世的角度來看,可以被解釋爲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簽訂的條約;以及清朝和俄羅斯劃界的方式與今天主權國家之間劃界的方式極爲相似。對此已經有學者提出了批評,如易銳在《清前期邊界觀念與〈尼布楚條約〉再探》中提出,“相比之下,17世紀後半期,西方近代國界觀念的產生,得益於歐洲多元平等的國際秩序的孕育與主權國家思想的激發。故就根本而言,清朝前期邊界觀念與西方近代國界觀念的差異,不在於‘界’的意識,而在於‘國’的理念”;“晚清以降,隨着疆土頻遭割讓、藩屬接踵喪失,天下主義也日益動搖,中國適應近代國界理念的漫長而痛苦的脫胎換骨之路方真正開啓”。[9]不過,李大龍的這一觀點最大的問題實際上在於其並沒有理解包括清朝在內的皇朝時期“中國”一詞的內涵以及使用的語境,正如後文所述,這一條約中對於“中國”一詞的使用並沒有特殊性。

不僅如此 ,在以往的相關研究中有時也將“清朝”和“中國”等同起來,雖然在現代人看來,如果將“中國”的地理範圍界定爲清朝的“疆域”[10]的話,那麼就所統馭的地理範圍而言,“清朝”確實與“中國 ”是一致的。但至少在清晚期之前,清人認爲清朝統馭的是“天下”,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11],而“中國”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雖然是最爲核心的部分,因此兩者存在本質差異。

總體而言,由於缺乏對清朝“中國”概念的深入研究,也就使得以此爲基礎的衆多研究有可能建立在錯誤的起點上,同時也帶來了衆多誤解,因此本文試圖對清朝“中國”的內涵、使用的語境及其涉及的地理範圍進行討論。

二、“中國”一詞的內涵及其使用的語境

要真正理解“中國”一詞,就要意識到“中國”一詞自先秦以來就不是一個“中性詞”,其內涵就是“中國”在文化以及其他衆多方面相對於“四夷”的優越性,典型的就是《禮記·王制》中的記載:“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慾不同。”[12]這段文字雖然沒有描述“ 中國之民”的“性”,但對四方之民的描述顯然是以“中國之民”爲標準的,如“火食”“粒食”,以及“被髮文身”“雕題交趾”“被髮衣皮”“衣羽毛,穴居”等,由此也就凸顯了“中國之民”的優越性;而“不可推移”更是將這種所謂的文化差異與地理位置和方位聯繫且固化起來。

後世對“中國”優越性的論述一直存在,只是在不同時期基於不同目的,具體的論證方式存在差異。總體而言,大致自認爲“土生土長”的居於“中國”的“中國人”,遵循《禮記·王制》的認知,希望將“中國”與“地”和地上的“人”的聯繫固化起來;而入主“中國”的女真、蒙古等“四夷”,則希望強調“中國”在於道(德、善、禮等)而不在於“地”和“人”,且這種論述的依據同樣來自儒家經典,即常被引用的“《春秋》之法,中國而夷禮則夷之,夷而中國則中國之”[13]。

強調“中國”相對於“四方”以及“四夷”的優越性,是理解“中國”一詞的根本,這一認知也被清人所繼承。如康熙七年(1668)正月的《建孝陵神功聖德碑》:“其文曰:……德音則遐邇鹹遍,故使山陬海澨,莫不覃被恩膏。東至使鹿使犬等國,西至厄內忒黑、吐魯番等國,北至喀爾喀、俄羅斯等國,南至琉球、暹羅、荷蘭、西洋、海外等數百國,見海不揚波 ,鹹曰:‘中國有聖主出焉。’梯山航海,莫不重譯來王。”[14]無論是“中國有聖主出”,還是整段文字所表達的“天朝上國”的心態,實際上都展現了清人自認爲的“中國”的優越性。再如《聖祖仁皇帝實錄》載康熙二十八年(1689)“理藩院尚書阿喇尼,自厄魯特歸,疏言……臣等答之曰:‘澤卜尊丹巴、土謝圖汗等,窮迫亡命來歸。我皇上爲統馭天下中國之主。’”[15]從“統馭天下中國之主”一句來看,在清人心目中,“中國”是“天下”的核心,也是清朝統馭“天下”的法理來源之一。再如李光地在《記南懷仁問答》一文中更爲直白的表達:“康熙十一年某月,見西士南懷仁。懷仁深詆天地方圓之說及以九州爲中國之誤。其言曰:‘天之包地,如卵裹黃,未有卵圓而黃乃方者。人以所見之近,謂地平坦而方,其可乎?天地既圓,則所謂地中者,乃天中也。此惟赤道之下二分午中日表無影之處爲然。懷仁與會士來時,身履其處,此所謂地中矣。’愚答之曰:‘天地無分於方圓,無分於動靜乎?蓋動者其機必圓,靜者其本必方,如是則天雖不圓,不害於圓;地雖不方,不害於方也。且所謂中國者,謂其禮樂政教得天地之正理,豈必以形而中乎?譬心之在人中也,不如臍之中也,而卒必以心爲人之中,豈以形哉?’讀吳草廬《土中之說》,因偶憶及,遂記於此。”[16]在李光地看來,“中國”之所以爲“中國”,並不在於地理位置的“中”,而在於禮樂、政教“得天地之正理”。

正是由此,皇朝時期,“中國”一詞大多出現於與“四夷”和“天下”有關的語境中[17],以凸顯“中國”的優越性和據有“中國”的“皇朝”的正統性。以二十四史爲例,凡是其中有“四夷”列傳的,這些列傳往往就是全書中“中國”一詞出現頻率最高的部分,以《史記》爲例,“中國”一詞在《匈奴傳》中出現了10次,在《南越尉佗傳》中出現了7次,在《東越傳》中出現了2次,在《西南夷傳》中出現了1次,在《大宛傳》中出現了2次,共計22次,而全書“中國”一詞共出現了112次,“中國”一詞在《史記》四夷列傳中出現的次數佔全書出現次數的百分比爲19.64%。需要強調的就是,這一數字在二十四史中屬於偏低的,其他諸史,《漢書》爲29.93%,《後漢書》爲41.33%,《三國志》爲29.8%,《晉書》爲 14.28%,《宋書》爲38.09%,《南齊書》爲58.33%,《梁書》爲76.67%,《魏書》爲39.66%,《周書》爲55.56%,《北史》爲61.11%,《南史》爲70.37%,《隋書》爲48.07%,《舊唐書》爲37.57%,《新唐書》爲29.55%,《舊五代史》爲36.11%,《新五代史》爲53.67%,《宋史》爲17%,《遼史》和《金史》爲0[18],《元史》爲14.28%,《明史》爲64.53%,此外《陳書》和《北齊書》中沒有關於四夷的列傳。還需要說明的是,“四夷”列傳之外其他部分的“中國”一詞,通常也出現在與“四夷”和“天下”有關的語境中。而且需要強調的就是,即使是在“四夷”和“天下”語境中單獨使用“中國”一詞,沒有使用“四夷”等貶義詞彙,也是對對話者和“中國”之外其他部族和國家的貶低。

清朝也是如此,乾隆三十二年(1767),乾隆帝“又諭,昨據明瑞奏到,李時升呈出往來書稟稿二本,內有永昌府檄緬甸文稿,閱之深可駭異。緬匪連年侵擾邊界,自應加以問罪之師 ,非可僅煩文告。設欲責諭大義,使之震懾先聲,尤當奏聞請旨,豈可匿不上聞,率行馳檄?且傳諭外夷,立言亦自有體,乃其中有‘數應歸漢’一語,實屬舛謬。夫對遠人頌述朝廷 ,或稱天朝,或稱中國,乃一定之理。況我國家中外一統,即蠻荒亦無不知大清聲教,何忽撰此‘歸漢’不經之語,妄行宣示,悖誕已極”。[19]雖然在這段文字中乾隆帝批評的是對“漢”的使用,但同時強調的是在與“外夷”交涉時,只能使用“中國”和“天朝”,並認爲這“乃一定之理”。這段話一方面展現了對“中國”優越性的認知,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使用“中國”一詞的語境。

在這些語境中使用“中國”一詞而不使用如秦、漢以及明、清等“天下之號”[20],以及如“大清國”等 “國號”,除了與“中國”一詞所展現的優越性有關之外,還與皇朝的“天下結構”存在密切關係。大致而言,“皇朝”名義上統馭的範圍是“天下”,由此其是超越於“國家”“部族”等之上的存在[21],因此在與“四夷”或者“外國”交往時,如果使用如明朝、清朝之類的“天下之號”的話 ,那麼兩者顯然是不對等的,也是錯誤的;如果只是使用“國號”的話,那麼由於“國號”是一箇中性詞,由此也就無法展現皇朝的優越性;因此代表了皇朝正統性、文化優越性的“中國”一詞也就成爲了一種必然的選擇。

基於此,《尼布楚條約》的條文在清朝的語境下看,並不是一個“平等”的條約,是“中國”對俄羅斯的“恩賜”。其實翻閱一下《尼布楚條約》簽訂前後的一些文獻也能看到清人對俄羅斯人的態度。如在與俄羅斯交涉之初,康熙十五年(1676)“鄂羅斯察漢汗,遣其臣尼果賴罕伯理爾鄂維策,入貢方物,奏稱鄂羅斯僻處遠方,從古未通中國,不識中國文義,不諳奏疏儀式。今特向化輸誠,願通貢使。得旨。鄂羅斯國,所處甚遠,誠心向化,特遣其臣貢獻方物,甚屬可嘉。所奏之處,議政王大臣等議奏”[22],這段文字清楚地表達了清人基於“中國”對俄羅斯所具有的高高在上的態度。類似的還有《尼布楚條約》訂立之初,議政王大臣等奏稱:“鄂羅斯國人,始感戴覆載洪恩,傾心歸化,悉遵往議大臣指示,定其邊界。此皆我皇上睿慮周詳,德威遐播之所致也。”[23]

對此的一個佐證就是黃興濤的描述:“1871年,中日兩國在商討立約標題時,日方就認爲題頭與日本並稱的‘中國’稱謂有失妥當,‘中國系對己邦邊疆荒服而言,約內兩國相稱,明書國號爲正’……在條約付署之際,又再度重申了不可用‘中國’作爲條約起首處國家之稱的理由:‘中國,東起滿洲、朝鮮,西至西藏、後藏、崑崙山,若將其域內稱作中國,那麼其域外之地豈不是要被視作外夷?說到底就是要以“中國”自居。’”[24]深受中華文化影響的日本,顯然明白皇朝時期“中國”一詞的內涵以及語境。

三、“中國”地理範圍的擴展及其多元

“中國”一詞最初只是一個地理概念,指的是京師或者京畿,先秦文獻中的“中國”主要指的是黃河下游的“中原”地區[25]。秦漢至魏晉,“中國”的範圍擴展到了“北方”。雖然早在《史記·天官書》中就將“中國”與“九州”(“十二州”)等同起來[26],但並不是主流認知,只是到了隋唐時期,這一認知才逐漸流行起來,典型的就是著名地理學家賈耽的著作,“(賈耽)並撰《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其中國本之《禹貢》,外夷本班固《漢書》,古郡國題以墨,今州縣以朱,刊落疏舛,多所釐正”[27],這裡雖然沒有直接提到“九州”,但就《禹貢》而言,其涵蓋的地理範圍就是九州,因此這段文字中的“中國”顯然等同於“九州”, 這樣的認知在此後基本佔據了主流地位。

“中國”作爲一個“國”或者一個“政治實體”的認知出現得較晚,雖然唐代甚至之前就有這方面的模糊認知,但明確的史料可能出現在五代和北宋初年,典型的就是《新五代史·職方考第三》中的記載[28],其中列舉了五代時期“中國”所屬州數的變化,且在開篇就將“中國”與“十國”並列,總合爲“十一國”;而最後的“閤中國所有”更是將“中國”與其他各國並列,再加上由於“中國”的範圍可以隨着政治形勢的變化而盈縮,因此在這段文字中,其顯然不是一個地理名詞[29]。

不過,直至清中期,“中國”的範圍雖然有盈縮,但受到“天下秩序”中“九州”的影響[30],時人所稱的“中國”相當於“九州”或清朝“十八省”,並未包括清前中期納入版圖的邊疆,甚至不包括衆多土司之地,如《聖祖仁皇帝親征平定朔漠方略》卷十五載:“皇考召達賴喇嘛來中國以後,佛教大興,道法歸一。”[31]《欽定皇輿西域圖志》卷四十五載:“阿濟比奉將軍書曰:‘……今將軍自喀什噶爾傳諭我部,頒給印文,謹已奉到,不勝踊躍,適慰心想 。當率諸部,自布哈爾迤東二十萬人衆皆作臣僕。’兆惠嘉其誠,表於朝,詔受之。由是十五部落皆內附,諸頭目以未出痘不敢入中國,乃遣由瑪特之兄名呼達裡者,朝京師,覲於盤山靜寄山莊,賜宴與觀南苑大閱及燈火。”[32]《世祖章皇帝聖訓》卷五記:“番夷在明時屬蒙古納貢者,即歸蒙古,如爲明所屬者,應隸中國爲民,與蒙古又何與焉。其漢人、蒙古所定居址,與夫貿易隘口詳爲察覈,仍舊分定耕牧,毋得越境混擾,庶副朕撫綏之心。”[33]《欽定河源紀略》卷十三記:“皇朝奠定,諸羌隸以版圖,青海全境爲厄魯特二十九旗耕牧之地。伊古所謂鮮水,卑禾羌海羈置不常者,皆在休養生息之中,棋佈星羅,較如畫一。臣等詳紀大河經流,並得細述青海四隅,瞭然如指諸掌。竊以庫庫淖爾,水色瑩然,獨青者,蓋以諸山盤亙,泉源渒發,不與衆水相雜之,故以淖爾之青證之阿勒坦郭勒之黃,益知地雖相近 ,而源有獨真,不得以青海統名,遂置百道流泉之本於不問也。河水折東北流八十里,經龍羊峽東貴德所,西折而東入甘肅河州界,爲中國河。”[34]《平定準噶爾方略·正編》卷三十四載:“然朕辦理始意亦惟欲按其四部分封四汗,衆建而分其勢。俾之各自爲守,以奉中國號令,聊示羈縻而已。乃伊等蠢愚無知,不能承受太平之福,以致自幹剿戮。”[35]《 平定兩金川方略》卷八載:“ 己丑,上諭軍機大臣曰:‘番夷之性,貪利忘義,易於動揺,何未聞設法招降,令其自成瓦解。着傳諭阿爾泰等當於大兵攻剿之處,遍諭賊人,以爾小金川原系內地土司,所有番衆即與中國百姓無異,向俱安享太平。’”[36]

此外,還存在少量對“中國”範圍的直接描述,如李光地《榕村集》卷五記:“今以其說考之,則中國九州正當黃道北軌,距赤道二十四度之外,起於廣州夏至戴日之下,迤邐而北,至於夏至去日十六度許,則今直隸也……蓋九州之域,西則多山,而東際海。近山則多陰,濱海則多風,驗之閩、蜀之地,可見然。則周禮之風、陰,亦就九州言之,明洛邑之爲中耳,其所以風,所以陰,恐山水之爲,而非日出入朝暮之故也。”[37]無論是從“中國九州”一詞,還是從這段文字中所記錄的緯度,其中的“中國”大致涵蓋的就是清朝的“十八省”。

但清代中期出現了對“中國”地理範圍新的認知,超出了“九州”,而囊括了今人所謂清朝的“疆域”。就筆者所見這方面較早的、較爲全面的描述出現在圖裡琛的《異域錄》中,即:“我等答曰:途中一切供應,並無缺乏,亦不甚勞苦。去歲,我等自厄爾口地方起程 ,來時沿途雖皆有山巒林藪,我等俱舟行不覺。自雅板沁地方陸行,沿途皆林藪,道路狹隘,泥濘處甚多。我中國並無此等地方,亦不曾見。我中國地方,南至南海,東之東海,西與西藏之西沙章汗接壤,此等地方我國之人皆曾到過。惟沙章汗地方未到。在北則有爾國地方,我等初次到此。我中國並無似爾國地方者。”[38]這裡的“中國”顯然指的是清朝當時直接控制的範圍。類似的還有《清史稿·天文志》載:“今人所定天體,只是且以眼定,視所極處不見,遂以爲盡。然向曾有於海上見南極下有大星十,則今所見天體蓋未定。日月升降,不過三萬裡中,然而中國只到鄯善、沙車,已是一萬五千裡。若就彼觀日,尚只是三萬裡中也。伯淳在澤州,嘗三次食韭黃,始食懷州韭,次食澤州,次食幷州,則知數百里間,氣候已爭三月矣。若都以此差之,則須爭半歲。如是,則有在此冬至、在彼夏至者,只是一般爲冬夏而已。”[39]其已經將西域納入“中國”的範圍。再如雍正七年(1729)九月癸未,雍正皇帝“諭諸王文武大臣等:自古帝王之有天下……且自古中國一統之世,幅 員不能廣遠。其中有不向化者 ,則斥之爲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荊楚、玁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 地也,在今日而目爲夷狄可乎?至於漢唐宋全盛之時,北狄西戎,世爲邊患,從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臨天下,並蒙古極邊諸部落,俱歸版圖 ,是中國之疆土,開拓廣遠,乃中國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華夷中外之分論哉?”[40]蒙古也被包括在“中國”的範圍內。

由此,可以認爲至少從清朝中期開始,對“中國”的地理範圍有了新的認知,不再侷限於“九州”,而可以隨着清朝疆域的盈縮而盈縮。而且,這種對“中國”地理範圍的拓展應當是清廷有意識的以及系統性的行爲,理由如下:

第一,中國古代長期流行且有着巨大影響力的“分野”說,通過將天上的星宿與地上的行政區劃或者區域對應起來,由此希望可以運用天象來預測對應區域的吉凶禍福[41]。按照今人的理解,天與地是相對的,既然用天上的星宿與地上的區域進行對應,那麼在理論上應當普天的星宿與普天之下的王土一一對應,但實際上,在皇朝時期,“分野”主要對應的就是“九州”,也就是“中國”,雖然在某些時期有所擴展,但一方面範圍有限,另一方面影響力也不大 。因此,皇朝時期雖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士人心 目中的“天”或者他們所關注的“王土”只有“中國”“九州”,或者至多泛化爲設置郡縣之地。但到了清代,官方擴大了“分野”所對應的區域,即“清朝陸續將吉林、黑龍江、蒙古、西藏、新疆、臺灣等新闢領土納入中國傳統分野體系”[42],由此也就擴大了作爲“天下”核心的“中國”的範圍。

第二,雖然先秦文獻中對“九州”有着不同的描述,但其中影響力最大的當屬《禹貢》“九州”。其中“導黑水,至於三危,入於南海”一句,使得“黑水”和“三危”成爲《禹貢》“九州”西側的邊界之一。對於“黑水”以及用於確定“黑水”的“三危”的具體位置 ,歷代多有爭議[43]。隨着康熙時期對西藏的用兵,以及在繪製《皇輿全覽圖》過程中對西藏地理等方面的認知的深入 ,康熙皇帝對以怒江爲《禹貢》“黑水”的認知進行了詳細的論證,並對“三危”所在提出了新的認知,將其認定爲在西藏及附近地區,即:《禹貢》:“導黑水 ,至於三危。”舊注以三危爲山名,而不能知其所在,朕今始考其實。三危者,猶中國之三省也。打箭爐西南,達賴喇嘛所屬,爲危地;拉里城東南,爲喀木地;班禪額爾德尼所屬, 爲藏地。合三地,爲三危耳。哈拉烏蘇由其地入海,故曰“導黑水 ,至於三危,入於南海也”。[44]

這一上諭頒佈後,很快即以邸抄的形式流傳開來,如現存清代西藏最早的方誌文獻《藏紀概》中即收錄了當時隨軍的李綵鳳錄自邸抄的《聖祖論地理水源文》[45],並將其置於卷首。其後,雍正《雲南通志》、雍正《四川通志》、乾隆《雅州府志》、《平定準噶爾方略》、嘉慶《衛藏通志》、《熙朝新語》、《康輶紀行》等文獻中都節引或是全文抄錄了上諭的相關內容,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怒江“黑水”說以及新的“三危”的認知在清代社會中的廣泛傳播和流佈。

由於“三危”及其“黑水”是《禹貢》“九州”重要的邊界標誌,由此這一認知也就擴大了“九州”的範圍,進而也就爲“中國”範圍的擴展奠定了學理基礎,且由於《禹貢》是儒家經典《尚書》的一部分,由此這一學理基礎也就有着儒家經典作爲理論依據。

與此類似,康熙皇帝還曾討論過長白山和泰山的關係。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一月庚寅在例行朝會之後,康熙皇帝問大學士等曰:“汝等知山東碣石等山脈,從何處來乎?”李光地奏曰:“大約從陝西、河南來。”上曰:“不然。山東等山,從關東長白山來。即如山海關,與山東登萊相對,渡海不過二百里,中系海套,凡山東泰岱諸山來脈,俱從長白山來,來龍甚遠,不知裡數。”李光地奏曰:“皇上博通典籍,是以知之甚詳。”[46]嗣後,康熙皇帝又專門撰寫了《泰山山脈自長白山來》一文申說自己的觀點,將長白山的地位提高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並由此形成了清代“恩詔祭祀長白山列於五嶽等名山之首的定製”,且其說在後世仍得到了不少精英學者的尊崇[47] ,產生了廣泛的影響[48]。由於泰山屬於五嶽,而傳統上,五嶽又被認爲是“中國”的重要地理標誌[49],因此康熙將長白山與泰山聯繫起來,也就順其自然地將長白山所在的東北地區納入“中國”的範圍。當然,東北作爲清朝的龍興之地,自清初以來就被歸入“中國”的範圍內,如《尼布楚條約》中的相關條文,但康熙的這段論述爲這一認知提供了理論依據。

由此從清代中期開始,“中國”的範圍已經擴展爲今人所認爲的清朝的“疆域”,但要強調的就是,直至清朝晚期,“中國”一詞所指稱的這兩種地理範圍,即涵蓋了今人所謂清朝“疆域”的“中國”以及代表了“九州”的“中國”共存,前者的出現並沒有取代後者,甚至到民國初年由已經受到現代“國家”觀念影響的清朝的“遺老遺少”編纂的《清史稿》中也是如此。

其中對涵蓋了今人所謂清朝“疆域”的“中國”的記述如:“你不楮即尼布楚,今俄名捏爾臣斯克。艾渾將軍即黑龍江將軍,此清初界也。自安巴格爾必齊河口,即循此河上流之外興安嶺,東至於海。凡嶺以南,流入黑龍江之溪河屬中國,嶺以北屬俄羅斯。中、俄分嶺 ,此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條約》界也。自額爾古訥河入黑龍江處起,至黑龍江與松花江會流處止,以南以西屬黑龍江省,以北以東屬俄羅斯,中、俄分江,此咸豐八年《璦琿條約》界也。尼布楚在安巴格爾必齊河西五百餘里,本中國茂明安、布拉特、烏梁海諸部落地”[50];“帕米爾高原在中國回疆邊外,舊爲中國所屬”[51];“初八日,潘霨偕臺灣兵備道夏獻綸及洋將日意格、斯恭塞格等,乘輪船由安平出海抵琅喬。詣日營,晤中將西鄉從道,示以葆楨照會,略雲:‘生番土地隸中國者二百餘年,殺人者死,律有明條,雖生番豈能輕縱。然此中國分內應辦之事,不當轉煩他國勞師糜餉。’”[52]“中國邊防,東則三省,北則蒙邊,西則新、甘、川、藏,南則粵、湘、滇、黔,而沿邊臺卡,亦內外兼顧,蓋邊防與國防並重焉。茲分述之:曰東三省,曰甘肅,曰四川,曰云南,曰廣東,曰廣西,曰蒙古,附直隸、山西,蒙邊防務,曰新疆,曰西藏,曰苗疆,曰沿邊墩臺、卡倫、鄂博、碉堡。”[53]

對代表了“九州”的“中國”的記述則如:“十四年春,英人麻葛藟督兵入藏,藏人築卡御之,爲英屬印兵所逐。藏人旋又攻哲孟雄境之日納宗,又敗。先是,藏地國初歸附, 自英侵入印度後,藏遂與英鄰。乾隆年,英印度總督曾通使班禪求互市,班禪謂當請諸中國,議未協而罷”[54];“有清崛起東方,歷世五六。太祖、太宗力征經營,奄有東土,首定哈達、輝發、烏拉、葉赫及寧古塔諸地,於是舊藩札薩克二十五部五十一旗悉入版圖。世祖入關翦寇,定鼎燕都,悉有中國一十八省之地,統御九有,以定一尊”。[55]

上述這些文字中的一些並不是引自之前的歷史記述 ,而是來源自《清史稿》纂修者的敘述, 由此也就展現了在民國初年,“中國”一詞,就其涵蓋的範圍而言,依然是多元的。

不僅如此,甚至在清後期的某些敘述中同時出現有涵蓋不同地理範圍的“中國”,如“六年,劉銘傳入覲,疏言:‘自古敵國外患,未有如今日之多且強也……鐵路之利,於漕務、賑務、商務、礦務、釐捐、行旅者,不可殫述,而於用兵尤不可緩。中國幅員遼闊,北邊綿亙萬里,毗連俄界;通商各海口,又與各國共之。畫疆而守,則防不勝防,馳逐往來,則鞭長莫及 。惟鐵路一開,則東西南北呼吸相通,視敵所趨,相機策應,雖萬里之遙,數日可至,百萬之衆,一呼而集。且兵合則強,分則弱。以中國十八省計之,兵非不多,餉非不足,然此疆彼界,各具一心,遇有兵端,自顧不暇,徵餉調兵,無力承應。若鐵路告成,則聲勢聯絡,血脈貫通,裁兵節餉,併成勁旅,防邊防海,轉運槍炮,朝發夕至,駐防之兵即可爲遊擊之旅 ,十八省合爲一氣,一兵可抵十數兵之用。’”[56]其中“中國幅員遼闊,北邊綿亙萬里,毗連俄界”中的“中國”應當指的是相當於清朝直接統馭範圍的“中國”,而“以中國十八省計之”則又使用的是相當於“九州”的“中國”。

總體而言,“中國”一詞就地理範圍而言,在清朝存在多種涵義,或指稱“九州”“內地十八省”“直省”,或者指稱今人所謂清朝的“疆域”,後者雖然爲官方意志也是清廷有意爲之的結果,但在實踐中,其並沒有取代傳統的指稱“九州”的“中國”。

四、結論

通過上文的分析可以認爲,雖然清廷對“中國”的地理範圍提出了新的認知,但由於其依然強調“中國”的優越性,並未有意識地希望從本質上改變傳統的“天下”和“天下秩序”, 因此與之前的歷朝相比,清朝在這方面並沒有差異,由此也不可能像一些學者認爲的其爲作爲現代國家的“中國”的誕生奠定了基礎,或者開始向現代“國家”轉型,而且在當時歷史條件下也找不到能促成這種轉型的動因。鴉片戰爭之後,“天下”“華夷秩序”的瓦解以及“中國”向現代國家的轉型,更多是一種外力影響下的原有歷史進程的斷裂。[57]

就“中國”涉及的地理範圍而言,由於清人對此提出了新的認知,再加上由於“中國”一詞傳統上被用於“四夷”和“天下”語境,因此在清代中期開始的現代人看來屬於“外交”的活動中,清人主要使用“中國”一詞,“ 中國”也就成爲在國際上和國內被有意或無意承認的“國號”[58],由此在清末宣統元年(1909)頒佈《大清國籍條例》時,雖然這一條例的標題使用的是“大清”,但在正文中凡是提到國籍時,都使用的是“中國”,如“第一章固有籍”的第一條“凡左列人等不論是否生於中國地方均屬中國國籍”。就此而言,清人對“中國”地理範圍的新的認知,即今人所謂的清朝的“疆域”,也就爲在外力促使下正在逐步形成的現代中國的領土範圍奠定了基礎。雖然傳統中國向現代中國的轉變是一個持續了很長時間的過程,而且由於相當於“九州”的“中國”的概念依然流傳,囊括今人認爲的清朝“疆域”的“中國”被社會所全面接受需要一個比較長的過程,但這已經是歷史發展的趨勢,且社會的主流也持續在推動這一概念的推廣和普及。[59]

不僅如此,西方早已習慣用“China(中國)”指稱歷代皇朝直接統馭的地區或者長城以南地區。[60]近代西方各國與清朝簽訂了數量衆多的條約,這些條約文本絕大多數都收錄在海關總稅務司出版的《中外條約大全》(Treaties,Conventions,Etc.,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61]中。中法和中英之間簽訂的所有條約的英文和法文本中,自始至終使用的都是“中國”一詞對應的英語和法語詞語。中美之間簽訂的條約的英文本中,1844年的《望廈條約》和1858年的《天津條約》,在開始部分使用了“大清帝國”對應的英語詞,以介紹簽約的雙方,而正文中幾乎使用的都是“中國”一詞對應的英語詞;在1868年的《中美續增條款》的開始部分雖然使用的依然是“大清帝國”對應的英語詞,但在括號中標註了“中國”(China),由此表明此時美國人很可能將“大清帝國”與“中國”等同起來;此後中美之間的條約都使用的是“中國”一詞對應的英語詞。中國與其他各國簽訂的條約也基本如此。如果美國人將“大清帝國”與“中國”等同起來的認知具有代表性的話,那麼實際上也可以從一定程度上說明當時諸國實際上也默認“中國”的範圍應當就是“大清帝國”直接統馭的範圍,即今人所謂清朝的“疆域”,前文所引黃興濤論述中引用的日本人對“中國”範圍的表述也印證了這一點,這應當是奠定現代中國領土的外部因素。

最後還需要談及的就是,就“清朝”和“中國”的關係而言,當前流行的“新清史”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創新,其基本認知與19世紀末20世紀初日本學者提出且至今依然流行的“元清非中國論”[62]大致一致。基於本文的分析,可以意識到的就是,這一觀點本身就是難以理解的。因爲作爲皇朝的“元”“清”確實是包含“中國”的,而且不僅“元”“清”如此,歷朝都是如此,因此在這方面“元”“清”並沒有什麼特殊性。且正如本文所一再強調的,“皇朝”與“中國”並不是對等的概念,“皇朝”超越“中國”之上,而“元清非中國論”的基礎認知之一就是將“皇朝”與“中國”對等了起來,同時完全忽略了“中國”一詞涵義的複雜性,因此其本質上還是將“中國”作爲一個有着領土意識和主體民族的現代民族國家來看待,進而強調元清“外來民族”的特殊性,但這樣的論述顯然是用現代概念來理解古代。歸根結底,無論是“元清非中國論”,還是“新清史”都沒有回到歷史語境來理解所討論時期的“中國”,以及時人所秉持的“天下”等概念,因此這樣的問題和觀點本身就不符合歷史邏輯,甚至不是一個純粹的歷史問題。

總體而言,清朝的“中國”不僅是一個涉及清朝的概念,而且是一個對於我們理解近現代中國的方方面面都極爲關鍵的概念,本文只是對這一概念的內涵和地理範圍進行了初步討論,期待未來能有更爲深入的討論。尤其是傳統中國向現代中國轉型的問題,需要研究者拋棄以往研究帶入的現代概念以及“以果推因”的論證方式,儘量回到歷史現場來重新看待這一轉型。

按,作者成一農,雲南大學歷史與檔案學院研究員,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歷史學博士。原文載於《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4年第3期。圖片來源:網絡。原文註腳已刪除,爲便於讀者瞭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別說明之處,正文中用“[1][2][3]”等字樣標出。

責任編輯: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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