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獨」重判楊智淵9年 國臺辦發聲:不針對廣大臺胞

前臺灣民族黨主席楊智淵被大陸判刑9年,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懲「獨」司法文件不針對、不涉及廣大臺灣同胞。(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灣民族黨主席楊智淵日前被大陸判刑9年,陸委會表示,楊智淵案證明懲獨22條意見針對全體臺灣民衆,呼籲慎重考慮赴陸必要性。對此,大陸國臺辦6日晚表示,楊智淵的行爲觸犯了大陸《刑法》規定,構成「分裂國家罪」,並重申懲「獨」司法文件不針對、不涉及廣大臺灣同胞。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6日晚以「答記者問」形式指出,經向有關部門瞭解,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一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24年8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楊智淵有期徒刑9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聲明指,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間,楊智淵爲分裂國家、謀求「臺灣獨立」,在臺灣通過臺灣民族黨、一邊一國行動黨等「臺獨」組織,公開宣揚「臺獨」分裂主張,積極實施制定「臺獨」分裂行動計劃、圖謀推動「臺灣建國」並加入聯合國等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爲。

聲明稱,法院認爲,楊智淵的行爲觸犯了大陸《刑法》第103條第1款的規定,構成「分裂國家罪」。楊智淵長期參與分裂國家活動,積極宣揚「臺獨」分裂主張,且在臺灣民族黨等「臺獨」組織中起骨幹作用,行爲性質惡劣。根據楊智淵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聲明強調,自2022年8月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楊智淵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來,大陸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充分保障楊智淵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依法公開案件辦理情況。

聲明批評民進黨政府惡意抹黑大陸司法機關依法懲「獨」的正義之舉,企圖利用此案再次將絕大多數臺灣民衆和極少數「臺獨」頑固分子混爲一談,將民衆日常生活與違法犯罪混爲一談,妄圖偷換概念、混淆是非,恐嚇、阻攔臺灣同胞參與兩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動兩岸對立對抗。

陳斌華重申,懲「獨」司法文件只針對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臺獨」頑固分子及其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不針對、不涉及廣大臺灣同胞。今年1至8月,260多萬臺灣同胞來到大陸參訪交流,正是以實際行動戳穿民進黨當局的謊言、謠言。

近日有媒體報導,楊智淵已被中共當局「秘密審判」,重判9年有期徒刑。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5日證實相關消息,強調我方政府及家屬均拒絕接受此判決結果,並指中共的目的就是利用本案恫嚇全臺民衆,行「長臂管轄」之實;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6日直言,相關作法對兩岸關係的發展、交流非常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