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明確!校園欺凌者在中考錄取中最後投檔
文丨最懂升學的小天老師
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發佈了2024年的中考政策。
插播一個背景知識。中考政策不是全國統一,而是一地一策。但成都公佈的這個中考政策,不但引發了本地家長熱議,還受到了澎湃新聞、潮新聞等多家外地媒體的關注。
究其原因,是政策裡有這麼一句話:考生初中期間有校園欺凌等行爲的,不得推薦爲指標到校生,並在錄取中最後投檔。
當然,這個並非只是在今年的政策中才有,歷年成都中考政策都有明確。
中考指標到校生,最通俗易懂的一種理解,就是近乎於“保送讀高中”,是萬千初中生都十分關注的一個升學路徑。如今,按照成都的最新政策,如果初中被認定有校園欺凌,那就“取消保送資格”。
家長羣裡,幾乎都是清一色拍手稱快。
疑問也不是沒有。比如,有家長說,能夠拿到中考指標生資格,都是成績優秀的,他們怎麼會霸凌同學呢?
這個說法,多少有點“優等生濾鏡”了。成績優秀的,就不會霸凌嗎?
3月19日,據紅星新聞報道,2021年開學期間,短短21天內,湖南省綏寧縣寨市學校接連發生三起嚴重的校園霸凌事件。
施暴者下手有多狠?毆打,輪流扇耳光,把受害者衣服脫光拍攝裸身視頻,用菸頭和打火機燙燒手臂及身體多處隱私部位,同時打開微信視頻,讓朋友“共享”畫面……其中一起凌辱持續1個多小時,一名受害女生被扇了近60下耳光。
欺凌的理由有多荒唐?就因爲帶頭霸凌者“看不慣”其他人,甚至只是因爲自己“想打人”。
而更讓人感到震驚的,這位帶頭霸凌的女生,家裡貼了滿滿一牆獎狀:寨市片區三年級作文比賽二等獎、2015年期中考試全班第一、2016年上學期考試班級第二名,以及校園演講比賽第一名、文明安全標兵。
誰說成績優秀的就不會霸凌?誰說名校裡就不會發生霸凌呢?
還有人擔心,取消指標生資格以及最後才投檔,如果影響了讀高中,對於霸凌者而言,又是否代價太大?
對於未成年人,確實應該以教育爲主、懲罰爲輔,這個擔憂的出發點沒有問題。但既然說到代價,那就不妨來對比代價——霸凌者付出的代價可能是讀高中的機會,但被霸凌者付出的代價,可能是一生揮之不去的陰影。甚至如近期讓全社會震驚的河北邯鄲“埋屍案”,被霸凌者失去的,是活生生的一條命。
此外,還有人提出校園欺凌如何認定、如何記錄在冊等問題。這些當然都是非常有價值的問題,比如操作層面,該如何跟公安等部門協同,確保調查結果準確?在懲戒層面,該如何既不放過一個作惡者,也不冤枉一個無辜者……等等,都是值得思考的下一步的問題。
但拋開這些實操層面,我們僅僅從方向和價值來看,成都這個政策本身,依然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首先,作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這樣的政策,無疑是向全社會明確了態度:對待校園霸凌,就應該是零容忍的態度,並且,不能不痛不癢,就應該各部門聯手,全方位健全政策規定,讓霸凌者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從而起到震懾作用。
其次,這樣的政策,也是給學校和家長的當頭一喝:生命教育,法制教育,絕對不能再缺位。
近年來,每每出現校園霸凌或者如“埋屍案”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都有聲音呼籲下調刑責年齡。
2020年,我國刑責年齡從14歲下調到有條件的12歲,那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減少了呢?
據最高檢數據,自2018年至2022年,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犯罪從4600人增至8700多人,年均上升16.7%。
今年2月,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線傑介紹,全國面上數據顯示,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呈上升趨勢,低齡未成年人佔比也有所增加。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9.7萬人,其中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犯罪約1萬人。
顯然,將刑責年齡一味“下探”,是沒有底的,也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那麼,源頭在哪裡?全世界更有共識基礎的觀點認爲,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應該更強調預防,注重打擊犯罪與教育之間的平衡。
同樣還是以河北“埋屍案”爲例,從警方披露的細節來看,法制教育和生命教育幾乎雙雙缺位——但凡對法律有一點敬畏,也不至於手段如此殘忍;但凡對生命有一點尊重,也不至於對他人生命如此視若草芥。
三名施害者也終將爲此付出代價。3月22日,據央視新聞報道,最高檢日前明確表態: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覈准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消霸凌者的升學指標生資格,其實和法律的作用類同,它屬於一種事後懲罰。能不能有效減少校園欺凌,並不能構成最直接的因果關係。但是,它的價值在於足夠鮮明地傳達了理念和態度:無知無畏不是理由,年齡和成績更不是擋箭牌,犯了錯,犯了罪,就應該爲此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