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案 陳致中:最高標準自我要求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爆涉嫌瀆職和性招待,國民黨立院黨團21日開記者會質疑有無黑手伸進司法。(劉宗龍攝)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事件持續延燒,曾陷類似桃色風暴的高雄市議員陳致中21日表示,「所有黨公職人士都要接受各種挑戰,當然是要以最高的標準來自我要求。」國民黨立院黨團則質疑,喝花酒涉及到貪瀆,爲何不用約談?檢調應出來講清楚,直指臺南地檢署難辭其咎。

陳宗彥案連日來被指向是檢方內鬥才曝光,尤其案件未傳喚即簽結。法界人士認爲,南檢確實有不少違反檢方辦案的疑點,包括本案自南檢2011年10月監聽某派出所所長起共續監23次,一直監聽到2014年1月,但2013年12月南檢搜索酒店,最後只查到酒店業者與陳宗彥之外的「嫖客」。但南檢卻從未傳喚過所長、「小芸」、陳宗彥,該所長還在簽結前同年3月突然退休。

而且承辦檢察官林仲斌2014年高升主任時,南檢沒有依慣例由他的《圓股》後手接辦,卻將案件移轉給同是檢察官妻子張婉寧的《義股》續辦,更啓人疑竇。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說,簽結的過程和理由是否充分,爲什麼沒有偵訊約談?國民黨團高度懷疑有沒有外力介入,且喝花酒涉及到貪瀆,爲何不約談?請蔡政府講清楚說明白。立委李德維也表示,南檢難辭其咎,法務部長蔡清祥應要自清,蔡昨迴應說已組專案小組調查。

前臺南縣長蘇煥智則表示,陳宗彥案有涉及貪污部分,當時如何結案,地檢署、法務部應要向大家交代,這個事件看起來是不尋常,因爲性招待跟對價關係,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確實有很大疑慮,應要進一步調查。

對於外界質疑簽結過程,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昨透過發言人張金塗再次聲明,該案2014年4月14日檢察官簽呈說要辦,隔天就覈准籤辦;2015年5月7日費玲玲接任臺高檢主任檢察官,後面怎麼簽結,費一概不知。

據瞭解,該簽呈當時費玲玲系由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持甲章代決,核可調查。調查期間林仲斌升主任,移由同樣在南檢擔任檢察官的妻子張婉寧接手,隔年8月簽結時,費已調離南檢,檢察長是張文政。

至於前臺南市議員謝龍介、現任議員蔡育輝,懷疑費因與當時的臺南市政府秘書長陳美伶有同學情誼,陳宗彥案纔會不了了之。張金塗說,費玲玲曾在法務部任參事,陳是法律事務司長,兩人是同事,否認失職吃案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