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修將被通緝!打死女友判10年10月棄保潛逃 時效長達40年
▲陳修將殺傷女友傳喚未到案,彰化地檢署發佈通緝追訴40年。(翻攝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劉人豪/彰化報導
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前召集人陳修將,3年前涉打死胡姓女友,今年4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10年10月定讞,而先前被地方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的陳修將,本應於5月31日到案執行,卻傳喚未到,檢方發出拘票也未到案,彰化地檢今(2)日發佈通緝,追訴至2064年,時間長達40年。
陳修將涉嫌殺害胡姓女友案,纏訟3年,遭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院於2021年12月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法院再重開羈押庭,改裁定陳修將收押未禁見。彰化地院完成相關證人及證物調查完畢,認爲無勾串滅證可能,無羈押之必要,裁定以30萬元具保停押,限制住居,又另因涉一粒眠僞藥轉讓案件,判處3個月徒刑。
▲案發後陳修將開車將胡女送醫。(圖/ETtoday資料圖)
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認爲,由於胡女腦部傷勢嚴重,足以證明陳修將「行爲時用力之重」,加上陳修將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胡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決陳男有期徒刑10年10月;對於傷害罪部分,則駁回上訴。最高法院於4月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今年5月31日,檢方依法通知到案執行未到,於6月4日發出拘票,拘提時間至6月24日也未到,因此於7月29日向法院聲請沒收保證金30萬元。
彰化地檢署今也發佈通緝令,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84條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40年。陳修將判有期徒刑10年10月,所以行刑權追訴40年,至2064年纔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