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近1年卻持續受港警保護 鄧炳強:經過風險評估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出獄,表示願赴臺灣投案,但至今已超過半年,仍未來臺。潘母近日連番質問港府及香港警隊,疑問爲何讓陳同佳無限期入住安全屋。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9日迴應,由於涉及行動細節不便透露,警隊會經風險評估,才決定是否作出保護。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9日出席油尖旺區議會,會見媒體時多次被追問陳同佳入住安全屋原因。他表示不方便透露,但補充稱,警方已就陳同佳涉及罪行作出調查及檢控,陳也已服刑,警方會經風險評估,再決定是否對個別人士作出保護。
就12名港人涉嫌潛逃離境時被廣東海警截獲,遭扣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鄧炳強稱,警方與內地(大陸)有相互通報機制,若內地決定刑事拘留或捸捕會通知警隊,再由警隊報知家屬。
他還強調,警方正調查12人的跨境罪行,12人是通緝犯,當中11人棄保潛逃,涉嚴重罪行。
此前,根據《星島日報》報導,陳同佳母親受訪時喊話,「陳同佳,若你尚有一絲人性,10月23日是你自首的最後限期。」她也透露,如果陳同佳願意做個負責任的人,會考慮出面幫忙求情,但永遠都不會原諒,如果還是不出面,會再透過公衆聯署等其他手段督促。
而一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對此表示,之後會和陳同佳和其家人會面進行商討,到時會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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