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喊「16年前我2次無保飭回」 名嘴打臉:XX比雞腿
陳水扁(左)拿自己16年前曾2度無保飭回來評論柯文哲(右),被名嘴反酸是XX比雞腿。(合成圖/示意圖/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今(2)日凌晨遭臺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而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則遭羈押禁見;雖然北檢將提出抗告,但h此結果仍讓小草們歡欣鼓舞。對此,過去曾2度無保飭回的前總統陳水扁受訪時迴應直言:「還在發展中吧!不要忘了16年前我2次無保飭回!」媒體人黃揚明指出,扁當時已被收押禁見、已被檢方起訴,且當時是特偵組偵辦。名嘴謝寒冰也吐嘈,拿陳水扁比柯文哲,根本是XX比雞腿。
對於柯文哲無保請回的結果,陳水扁今(2日)接受《新頭殼》訪問時表示:「還在發展中吧!不要忘了16年前我2次無保飭回!」引發網路熱議。
陳水扁2008年5月20日卸任總統職位,卸任當天就因國務機要費案遭檢調機關偵辦。同年11月11日,當時仍存在的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案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經過5小時偵訊,向北院聲押陳水扁獲准。不過,陳水扁被羈押1個月後,12月12日,特偵組正式起訴陳水扁,北院裁定無保釋放,特偵組不服,多次提出抗告。2周後,高院撤銷北院裁決發還重審,最終陳水扁遭到法院覈准羈押。
粉專「不演了新聞臺」對陳水扁的發言直呼:學長一開金口,完全無法反駁。
黃揚明則還原陳水扁兩度羈押的過程:2008年陳水扁在第五度被特偵組偵訊時,在11月12日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12月12日檢方將他起訴並聲請續押,北院13日允許他免押無保釋放,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但檢方16日抗告、高院17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北院18日仍予以無保釋放,檢方25日再次抗告,高院28日再撤銷原裁定,最後30日北院再次裁定將扁收押,但不禁見。
黃揚明指出,1.他當時已被收押禁見。2.他當時已被檢方起訴。3.當時是特偵組偵辦。「當然,也許扁只是想把柯文哲比喻成阿扁2.0,就看小草領不領情了。」
謝寒冰質疑,綠委沈伯洋又在扯當年阿扁也說不知道,卻被法官嗆你怎麼可能不知道!「拜託,根本不一樣的東東好嗎!」柯文哲的攻防策略是不知這樣做是違法,因爲他不是專業人士,他只是聽從專業。但阿扁是宣稱不知道自己老婆在賣官收賄、後宮干政,這根本XX比雞腿好嗎!
謝寒冰直言:你相信阿扁不知道吳淑珍幹了什麼事嗎?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