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行賄4740萬 被押近1周明提抗告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京華城容積率案持續延燒,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740萬元賄款,和助理吳順民共同爲京華城容積率案,施壓、辱罵都市計劃委員會公務員,檢方上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悉,吳順民今已向法院提抗告,沈慶京委任律師則表示即將完成抗告狀,將於明日提抗告,至於應曉薇尚未提出抗告。

檢廉查出應曉薇曾帶沈慶京參與都委會會議,沈慶京當場仗勢辱罵公務員,應曉薇也曾叫都委會人員到辦公室質問,還直接登門市長室找柯文哲求助,柯文哲透過秘書傳LINE訊息要求公務員說明反對的理由,疲勞轟炸不斷施壓。

檢廉調查,應曉薇雖稱助理吳順民是「無給職」顧問,但根據威京集團稅務資料,吳順民是擔任威京旗下子公司顧問,並受領薪資,對外則以應曉薇團隊成員名義,出席議會質詢或協調會,「雙重身分」從中促成放寬京華城容積率。

調查指出,沈慶京曾透過集團子公司分兩筆撥款2000萬元、2500萬元至應曉薇創辦的協會帳戶,應曉薇曾領出500萬元轉存男友王尊侃的帳戶、300萬元清償貸款,助理陳佳敏也曾提領協會帳戶中200萬元現金,存入應曉薇帳戶支付信用卡費。

法院認爲應曉薇收款時間與爲京華城案向市府陳情、請求都發局再研議、將案件送都委會研議的時間吻合,且京華城訴求2022年11月1日「如願以償」後,應曉薇密集在1個月內收到4500萬元,足認款項是賄賂。

再者,應曉薇於檢廉搜索前一日,持臺胞證欲從臺中清泉崗機場出境香港,雖應曉薇喊冤「要替媽媽買藥」且沒有企圖轉機他國,但法院認定她有管道探知偵查秘密,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法院認爲沈慶京是以「捐款」之名,行「賄賂」之實,且他得知搜索消息,第一反應爲立即去公司,顯見對檢察官偵辦作爲早多有防備;沈慶京在檢廉發動偵查消息被媒體披露後,馬上和吳順民聯繫、討論京華城案被調查時該如何陳述主張纔會一致,足認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