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抗告...差幾分鐘原是承辦柯文哲抗告的法官收案 但這原因換人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透過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等,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協助關說、施壓市政府放寬容積率,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沈慶京、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兩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4點多收到抗告狀,由法官魏俊命擔任受命法官,審判長爲許泰誠,陪席法官爲施育傑。

因高院在今天傍晚5點前收卷,原本又輪到承辦柯文哲、彭振聲抗告案的法官鍾雅蘭值日,但因她先前已收到4件案子,依規則由同庭的魏俊明擔任受命法官,審判長仍爲許泰誠,陪席換人。

檢廉預備搜索沈慶京住處時,發現他出現在逃生梯,疑似要逃亡,沈否認稱是要趕往公司「安撫民心」。沈慶京解釋,他的舉動雖容易被誤解爲逃跑,但依他的身體和年齡,最好的方式就是躲在裡面不出來,且他前不久才從國外返臺,若真的要逃亡,大可以不要回來。

北院裁定認爲,依卷證資料顯示沈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應曉薇收受沈慶京4740萬元以上的款項,雖沈稱純粹是匯給協會的「慈善捐款」非賄款,但應女收款時間、向市府陳情時間吻合,可認定檢方已說明名義上的「捐款」,實際上是希望透過應曉薇議員身分,替京華城陳情、開協調會拿到先前被市府否準的容積率,自然屬於賄賂款項。

北院指沈慶京8月28日透過住處管理員得知,廉政官帶隊執行住家搜索,沈慶京便從住家安全門要離開,遭廉政官阻止,足以認定有逃亡可能。沈知道廉政官要來搜索住家後,第一反應就是立刻要去公司,可見沈對於檢察官偵辦早已多有防備;檢方發動偵查、遭媒體披露後,沈慶京即和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聯繫、討論京華城案,遭檢察官調查時該如何陳述主張纔會一致,也可認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

而吳順民否認施壓公務員,他10年前開始擔任應曉薇無給職的顧問,義務幫忙處理陳情事項,京華城案只是其中一項,而他2017年才接受威京集團旗下子公司聘請擔任顧問、領薪水。吳順民稱自己是在都發局任職時,和現今都委會人員有過節,對方纔反咬他,且他不知道沈慶京有給應曉薇如此多的錢。

北院指出,依卷證資料足以認定吳順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的犯罪嫌疑重大。另外,吳受領威京集團子公司的薪資,擔任兆欣公司顧問,替威京集團土地開發、京華城一案出具專業意見,但也是應曉薇團隊無給職顧問,吳順民同時具有兩種身分,而在京華城容積率一案中,他都是以應曉薇團隊成員,也就是顧問、助理身分出席或表示意見。

北院認爲,吳順民出席時既然都有用應曉薇團隊顧問或是助理名義,且兩人間也同樣有施壓承辦公務員,再者吳順民和沈慶京於今年8月14日的通話內容不短,但兩人在接受檢察官偵訊時,問及兩人是否有聯絡,竟然都說「沒有」,有相當理由認定兩人串證,有必要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