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批財劃法不公 對高雄是種懲罰
陳其邁指出,該法分配原則,降低營利事業銷售總額及土地面積權重,增加財產稅分配比例,並以地方稅中的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成長率來計算分配,更增加人口數比例的權重,導致高雄市增加的比例僅49%,全國最少。
相較於臺北市增加將近60%、新北市68.9%,整體統籌分配款呈現逆分配現象,將擴大南北差距、惡化城鄉間所得分配,對認真努力的高雄市,結果分配的比例反而最少,「這是一個懲罰」。
陳其邁說,中央跟地方加總的財源,其實就是一個大餅,假如統籌款於各縣市增加比例,勢必中央在一般型及計劃型補助將大幅減少,目前高雄正進行多項重大交通建設,一年的計劃型補助大約爲497億元,而一般性補助約190億元,主要是針對人口結構老化、長照預算補助的社福支出,若中央財源減少,地方分配又未將人口結構因素納入考量,必會產生排擠效應,對積極進行數位、淨零雙軸轉型的高雄非常不利。
陳其邁強調,財劃法的修法,必須是中央地方充分討論,且應納入各地方政府的意見,此次立院修法過程草率、荒唐,毫無程序正義,臨至表決前還提出多個不同修正版本,在未經討論之下,就強渡法案,蠻橫通過,且修正後的各項分配指標,都對高雄極度不公,這般的立法程序與品質,高雄市政府及高雄市民皆無法接受。
他說,以營利事業銷售總額計算的部份來看,原來財劃法版本的權重是佔50%,現在的版本則降爲30%,高雄過去一年的營利事業銷售總額大概是4.5兆,今年可望超過6兆,高雄努力招商、努力拚經濟,結果分配的權重卻從50%降到30%,統籌分配款分配到的數額,就會減低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