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華買私煙卻未遭懲處 陳明通:不是國安局編制的人

總統府警衛室主任陳敏華,涉及購買50條私煙,遭法官判處緩起訴,卻遲未被懲處。(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蔡英文總統官邸的「永和警衛室」外衛主任少將陳敏華,涉及「國安私煙案」遭法官判處緩起訴,但包括國防部與國安局都未對陳進行懲處,國安局長陳明通(如圖)4日在立院表示,「他不是本局同仁,僅任務接受指揮!」劃清界線。(張鎧乙攝)

總統府警衛室主任陳敏華,涉及購買50條私煙,遭法官判處緩起訴,卻遲未被懲處,引發在野黨立委關切。國安局長陳明通迴應說,陳敏華不是國安局的編制人員,只是特勤任務接受國安局指揮,「他有他的單位」。據瞭解,陳敏華歸總統府待衛長管轄,所以私煙案發生,前總統侍衛長張捷遭記過調職,負起督導責任。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表示,總統府曾表示私煙案是錯誤積習,有錯要改;前國安局長邱國正也嚴格要求不可將有問題者放在總統身邊,陳敏華被稱之爲「功過相抵」,但此案被懲處者都是基層軍官,軍人要有武德,用說謊晉升,嚴重影響軍心士氣。

陳敏華遭法官判處要參加6小時「法治教育課」,據透露,陳敏華已排休假準備參加法治教育課。

陳敏華因私煙案記大過一次,但不到1年,因功過相扺,晉升少將。陳敏華當時稱自己並沒買菸,後被檢方查出購私煙,陳敏華承認買菸。

總統府特勤人員於私煙案中,只要承認買菸的都去職,如警衛室少將主任林國欽、陳逸夫少將等人,遭懲處拔官調職,最後退役,承辦軍官吳宗憲、張恆嘉等更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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