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霖駁鄭仲茵「控被消費20年」 爆離婚真相 撇沒盡父親責任

陳冠霖昨日大動作發文反擊前妻。(摘自臉書)

臺8女星鄭仲茵和陳冠霖曾有過一段婚姻,育有1女,這對怨偶離婚前曾大打出手鬧上法院,完全撕破臉。至今20年過去,陳冠霖因不滿鄭仲茵三番兩次操弄媒體醜化他,說他在女方懷孕期間動手家暴,並塑造他對家人不聞問的形象,陳冠霖3日在臉書大動作反擊。

他貼出92年2人因傷害罪上法庭的判決書,證明先動手的是鄭仲茵,痛罵她「惡人先告狀」;也強調這些年都有支付每個月2萬的教育生活費,直到家人20歲爲止,氣憤寫道「我已經被消費了20年,我,不願再保持緘默了。」

對於陳冠霖大動作反擊,他的太太欣誼第一時間力挺:「無論冠霖哥決定做什麼,我始終如一的支持。」她坦言,老公一直被消費,讓她覺得不舒服,畢竟大家都有年紀,不應該再用這種方式製造新聞價值,「一個人靠消費另一個人的老套方式,感覺是在工作能力與領域無法提升纔會用的老套手段。」

欣誼也表示,不希望女方一直拿過往消費,「冠霖從來沒有在這方面提起,是因爲基於尊重女方意願,對於前段時間女方發出的新聞,我個人覺得很不可取,衷心期盼接下來大家各自安好。」鄭仲茵昨則冷回:「沒什麼好回覆的,我說的都是事實,歡迎調閱通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