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富雄遭陳時奮告公然侮辱 憤指他花律師費搞得天下大亂
前立委沈富雄於政論節目批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知識分子的敗類」「沒有廉恥」「厚臉皮」,陳自訴公然侮辱罪,一審判沈無罪。陳上訴,臺灣高等法院11日行準備庭,陳未現身,因陳另案自訴媒體人黃光芹也分到同一名法官手上,法官詢問是否合併審理?沈不滿陳在美逍遙卻無理取鬧,反對併案,說要讓陳多花一些律師費。
沈富雄2023年6月在電視政論節目與前立委高嘉瑜討論性騷擾黑數,陳時奮在臉書發文批評說謊、抹黑民進黨;沈富雄再於節目上批評陳時奮,「知識分子敗類,腦筋只有深綠意識形態」、「他就是恨高嘉瑜」、「唯一說謊就是沒有廉恥、厚臉皮的學者翁達瑞」。
陳時奮不滿,自訴沈富雄涉犯公然侮辱,認爲沈的言論已非合理評論而是謾罵。北院開庭時,陳的委任律師指沈常上節目應就事論事,且陳的聲量不及沈,希望北院查明誰在虛構事實、散佈假訊息。
沈富雄則說自己向來謹言慎行,且他和陳素昧平生,陳目的是打擊高嘉瑜,認爲高嘉瑜不配被提名連任立委,卻把他一起拖下水;再者,陳時奮沒有在政論節目現場,文章都是憑自己想像,認爲對方提告浪費司法資源。
北院審理後認爲不能以「鋸箭方式」截取而無視事件脈絡,沈的言論非毫無意義的謾罵,不是專以貶損翁的社會評價、人格、名譽爲目的。依翁所舉的證據,北院認爲不能證明沈犯罪,因此判無罪。
陳時奮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高院11日行準備程序,沈富雄隻身出庭,陳則委由2名律師代表。沈說因得知自己是被「拉下水」,非常憤怒纔會罵「敗類」,也不滿案子纏訟,批陳視司法制度爲無物。
陳的律師說,陳在美國授課,現爲學期間,預計在7月7日至31日間停留臺灣。法官表示,被告有速審的權利,不可能讓案子無端擺3個月,另外也詢問雙方是否同意將黃光芹案合併審理?
沈富雄認爲自己的案子和黃光芹有差別,他的案子他是當事人,黃光芹則是因評論而被陳告,性質有區別。沈認爲陳時奮騷擾臺灣社會安定,自訴是無理取鬧,還說「真想知道他在哪所學校教書?」,法官勸止。
沈指陳時奮這種人花律師費就搞得天下大亂,他決定和黃光芹案要分開審,「讓他多付一點律師費」。
陳的律師表示,回報陳時奮的返臺時間只是提供法院參考,如果陳能出庭,迴應最適當,並指每個人都不希望被用「敗類」形容,沈富雄對人應有基本的尊重。
沈富雄說自己將在5月11日至6月19日間出國,希望能在5月11日前將案子完結或等他回來;法官對照日期,苦笑說「這樣好像2個人要碰在一起了」,諭知準備程序終結,候核辦。
前民進黨立委沈富雄認爲旅美的陳時奮自訴是無理取鬧,他反對與黃光芹案合併審理,稱要讓陳「多付一點律師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