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弟弟住院10天 哥哥偷拿印鑑過戶房地產給兒子
胡姓男子偷拿弟弟的印鑑、地契,偷偷把房地產過戶給自己兒子。(邱立雅攝)
胡姓男子趁着弟弟就醫住院10天時間,盜取弟弟的印章證件、房地所有權狀,連跑了稅務機關與地政事務所,將弟弟的4筆土地、1間房子,偷偷過戶給自己不知情的兒子,弟弟康復出院後發現哥哥所爲,到地檢署提告,新竹地院判胡男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兩年,並向國庫支付5萬元。
胡男明知弟弟並未同意將其名下在新竹市的4筆土地及1間房屋贈與自己兒子,竟意圖爲不知情的兒子之所有,利用弟弟於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住院的10天期間,前往弟弟居住地房間,竊取弟弟身分證、印鑑章、房地所有權狀後,竟盜蓋印文、僞簽署名,用以申請弟弟的印鑑證明。
接着胡男再持弟弟的身分證、印鑑章、房地所有權狀、印鑑證明等私人資料,委託不知情的他人,前往新竹市稅務局辦理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又再前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辦理繳交贈與稅後,以「贈與」爲原因,至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送代收件,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將弟弟房地所有權「贈與」移轉登記予自己兒子。
弟弟康復出院後,發現土地房屋竟然被盜用過戶給姪子,向地檢署提告,新竹地院法官審酌胡男僞造簽名、盜蓋印章僞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其行爲損及弟弟、新竹市地政事務所對於印鑑核發、稅務管理與土地建物登記管理資料之正確性,念及胡男犯後坦承犯行,加上雙方達成和解,並將房地移轉登記給弟弟,依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兩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