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意外遭撞 永康警追出肇事車主獲肯定感謝

臺南永康區1名陳姓民衆自小客車無故遭撞,造成後視鏡斷落,車身有嚴重擦痕,永康警方找到肇事車主,陳男對警方積極作爲相當感激。(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永康區1名陳姓民衆於3月9日發現停放自家外的自小客車無故遭撞,造成後視鏡斷落,車身有嚴重擦痕,報警請求協助,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員警經過二天一夜徹查,找到肇事車主,讓陳民順利得以求償,陳男對警方積極作爲相當感激。

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於9日下午5時許接獲陳姓男子報案,表示停放自家外的自小客車疑似遭撞,從擦撞痕跡研判可能是藍色貨車。警方立即協助調閱相關影像釐清,因陳男停放時間較長,且該處鄰近工業區,一天路過的藍色貨車不下百臺監視器影像未完全攝錄到撞擊點,故一時半刻難以掌握到肇事車輛,只能逐一過濾清查

員警花了二天一夜調閱影像,鎖定幾臺可疑的藍色貨車一一追查,果然查出有1輛大貨車在當日早上8時許行經該處時,司機有暫停並下車查看,數分鐘後離去,員警立即找上該公司並協助聯繫車主,貨車司機10日到案表示,沒有擦撞到該車的印象,當時停車是撞到該車後方的其他車輛,且已與被撞車主接觸到,並無肇逃,行車紀錄器會再請公司轉檔提供。

員警怕錯過追查時機,仍持續陪同陳男往下查看監視器,但都未果。直到11日,該公司主動聯繫員警,該藍色貨車之行車紀錄器確實錄有撞到該車,會再請司機到案說明。

警方調查,原來該貨車當日撞到停在陳男自小客車後方的其他車輛,司機有下車查看並告知車主,但沒想到要離開時,車尾竟又掃到陳男車子但不自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舉發。陳姓男子得知確定已找到肇事駕駛,求償有主,再三感謝警方的積極協助。

永康分局在此呼籲,發生車禍應留在現場報警處置,避免加重罰則,並鼓勵民衆可在自家外加裝監視器,除了自保,對治安也有幫助。

►有75%酒精,必備必買必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