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冒煙停靠路邊就起火 烈焰沖天警消搶救

國道2號機場系統段東向9公里處,12日7時15分發生火燒車,63歲程姓男子讀自駕車,發現車輛冒煙,隨即停靠外側路肩,下車撥打電話報案,車輛隨即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趕到現場,並未波及其他車輛。(翻攝照片)

國道2號機場系統段東向9公里處,12日7時15分發生火燒車,63歲程姓男子讀自駕車,發現車輛冒煙,隨即停靠外側路肩,下車撥打電話報案,車輛隨即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趕到現場,並未波及其他車輛。

警方表示,63歲的程姓男子獨自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2號東向9公里機場系統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冒煙,立刻將車輛停靠於外側路肩,下車撥打電話報案,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程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並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現場於8時35分排除恢復正常通車,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進一步鑑識,全線恢復通車,未造成車流回堵。

警方指出,現場濃煙影響主線車道車流,立即通知警廣及交控中心,提醒用路人注意路況。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人員下車面向來車,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