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妹遭醉漢暴打…臺中警「沒當現行犯」放人被懲處 議員還原現場

臺中市議員蔡耀頡昨爆料,東區一超商2日發生醉漢攻擊女店員暴力事件,員警卻放任離開;三分局分局長等5警處分。蔡今說,盼警方能正視暴力事件,尤其醉漢還在場、造成恐慌,警方就應有所處置與作爲。

蔡耀頡說明,這名20歲的超商女店在2日深夜,在超商內遭醉漢追打至收銀臺,掌摑、朝收銀臺內丟酒瓶砸頭,甚至拿店內購物籃、商品狂砸,還被女店員驚恐尖叫,被砸到頭皮撕裂傷、牙齒斷裂、臉部及四肢挫傷。

蔡耀頡指出,根據店家及在場的消費者轉述,員警獲報到場後,醉漢已被現場人員拉開,但已造成現場人員恐慌,現場人員指證歷歷,但員警只丟下一句「不是現行犯」,竟讓男子離開;事發多日,被打的女店員至今仍未拿到報案三聯單。

臺中市警局在今天上午發佈調查結果及處分。市警局說明,陳姓醉男因亂丟垃圾遭張姓女店員規勸,持店內物品丟張女,致張女受傷,警方到場後,陳男坐在超商外地板上,手上未持有任何物品、也無攻擊傾向。

駐區督察調查結果顯示,警方到場時,陳男滯留現場未離去,且與超商店長有爭執,現場處理員警認定有誤,未即時逮捕,違反「現行犯逮捕標準作業程序」,陳姓巡佐申誡2次、文姓警員申誡1次。傅姓警員,未立即開立報案三聯單,申誡2次,三分局分局長及派出所主管督導不周,申誡1次。

蔡耀頡今天受訪時說,他今天曝光此事的目的,是因爲員警在處理過程中草率、離譜,希望警方能正視暴力事件,尤其加害者當時還在場、也造成在場其他人恐慌,警方應有所處置與作爲。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臺中市議員蔡耀頡(中)昨在議會曝光,東區一超商女店員遭暴力攻擊事件,盼警方能正視暴力事件。記者趙容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