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退休後追求平權、尊重 健保「獨立繳費」訴求成趨勢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張淑卿說,許多年長者認爲,自己經濟無虞,生活與權利也獨立自主,可以直接繳健保費給政府,爲何一定要依附子女。本報資料照片
隨着現代家庭結構改變,家人關係逐漸疏離,並非所有父母、子女關係都十分和睦,一旦父母退休後,依「健保法」規定,健保須依附子女納保,由子女繳交健保費,在年長後更需健保醫療的情形下,在不想增加子女負擔下,造成長者心理困擾。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張淑卿說,許多年長者認爲,自己經濟無虞,生活與權利也獨立自主,可以直接繳健保費給政府,爲何一定要依附子女。
「難道還要下跪,請子女幫忙繳健保費。」張淑卿說,這是一名長者的心聲,「健保法」規定,民衆65歲以上退休後,須依附子女納保,此對年長者的獨立自主、權益,有一定的限制,尤其是長輩與子女關係不好,但又沒有家暴、遺棄等情形,要求子女幫自己納保這樣的話,就更難開口。
張淑卿指出,許多意見認爲,65歲以上長者可以免繳健保費,卻讓外界認爲,老人家就是什麼都要政府出錢,長者被污名化,但許多長者不是繳不出錢,需要的是一種尊重,希望在平權的條件下,可以獨立納保,且現在健保財務吃緊,65歲以上長者達400多萬人,如果全部免繳保費,實務上也十分困難。
「年長者繳一點保費,也是錢。」張淑卿說,許多長者希望爲社會盡一份心力,呼籲健保署制定長者獨立納保的配套措施,讓長輩得到尊重。
除父母與子女感情不睦,還要請求子女協助納保,造成長者心理負擔外,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說,以往就還曾聽聞,罹患罕見疾病的病人家屬,不願再照顧生病的家人,將家人除籍、移出健保;她說,如今隨着高齡社會、家庭結構改變,不願幫家人繳保費的情形可能還會出現,健保署應加註意,避免病友、弱勢族羣醫療權益受到影響。
衛福部健保署承保組副組長許周珠說,子女等親屬不願意爲眷屬繳交健保費,將違反「健保法」相關規定,可開罰3000元至1.5萬元罰鍰,並覈定強制子女幫眷屬納保,眷屬保費仍從子女等親屬的薪資中扣繳,不會讓眷屬不依規定納保。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現行健保費收取制度,爲依個人人頭收取,一般人退休後沒有工作,就須依附子女納保,如此是爲防止投機納保,避免子女收入高時,退休父母可以採用繳交較低的投保金額納保,但許多退休父母的財貨所得,包括存款、不動產等,可能都超過子女所得。
滕西華說,許多年輕人出社會後,還要幫退休的父母繳健保費,可能會讓年輕人感到世代不公,實務上就曾遇到年輕人抱怨,父母都是公務員退休,每年都去歐洲旅遊,而自己每個月卻要幫父母繳健保費,深感不公平;因此,若是調整保費結構,改以由個人經濟所得或家戶總所得計算應繳保份,讓經濟情形好的人多負擔一點,這樣的情形應可大幅減少。